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我省扎实推进火电行业排污许可证后管理工作

    我省扎实推进火电行业排污许可证后管理工作

吉林生态环境2024-02-03 12:34


为深入贯彻《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全省排污许可证后管理提质增效,督促排污单位将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近日,吉林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召开了全省火电行业排污许可证后管理工作推进会。省生态环境厅督察专员李伟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通报了全省86家火电企业2023年度执行报告报送及初步审核情况,梳理汇总了执行报告存在的问题。邀请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高级工程师姜蓉蓉就火电行业排污许可执行报告填报及审核要点进行了专题培训,从法律要求、管理要求、典型案例等方面进行详细讲解,并对提出的问题进行现场解答。

为强化排污许可证后管理与执法进一步衔接,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人员结合执行报告真实性审核讲解了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核查关注要点及对违法情形的处置要求。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四平第一热电公司、吉林省鑫祥有限责任公司、桦甸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分别代表燃煤发电、垃圾发电和生物质发电等不同类型火电企业就如何做好排污许可证后管理工作做了交流发言。通过现场培训和行业内企业相互交流,让各火电企业对证后管理有了一个较为系统全面的认识,不仅提升了企业环保专责人员的业务水平,而且使企业在环境管理工作中能够做到有的放矢和查漏补缺。

会议强调,实施排污许可制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是全面支撑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环境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各级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和火电企业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好排污许可这项固定污染源管理的核心制度,实现科学治污、精准治污和依法治污,推进全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会议要求,火电企业排污单位要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相关技术规范、法律法规的学习,建立企业内部管理机制,设置专责机构和专职人员,以“一证、一方案、一台账、一报告、一平台”为具体工作抓手,梳理整体工作流程,压实各个环节,将污染治理和生产运行相结合,同步做好管理。

会议指出,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在开展证后监管工作中。要加强各部门联动,充分发挥审批、监测、执法“三监联动”机制效能,健全排污许可日常监管体系,建立全省持证排污单位“一源一档”,实现许可、监管等信息共享、过程留痕、三监联动、闭环管理。同时,要持续加大帮扶指导力度。通过在网站开设专栏、组织专家进基层、开展业务培训、组织技能大比武等多种帮扶形式进一步提高排污许可质量。

各市(州)生态环境局分管局长、排污许可审批管理人员和执法人员;大唐、华能、国能、国电投等四大电力集团吉林省公司分管环保负责人;全省86家火电企业分管环保负责人和环保专工共计180余人参加会议。

首页>专题专栏>排污许可专栏>工作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