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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京哈高速公路四平至长春段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机电工程五里坡收费站绿色通道X光检测系统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18-08-09 13:36:00   来源:

 

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京哈高速公路四平至长春段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机电工程五里坡收费站绿色通道X光检测系统核技术利用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京哈高速公路四平至长春段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机电工程五里坡收费站绿色通道X光检测系统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及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在我厅网站公示期满。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四平市铁东区山门镇京哈高速公路五里坡收费站。你单位拟应用1LX型高速公路绿色通道快检系统,最大管电压130kV,最大管电流3mA,属于Ⅱ类射线装置。项目总投资为18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元。 

二、批复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你单位在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

三、污染防治措施要求

(一)明确辐射管理机构和职责,完善操作规程、岗位职责、辐射防护、安全保卫、设备维修、使用登记、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二)配备必要的辐射监测仪器和辅助防护用品,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和个人剂量监测,并建立个人剂量和职业健康档案。

(三)辐射安全管理人员和辐射工作人员应按要求参加辐射防护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做到持证上岗。

(四)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和防护标准的要求划分监督区、控制区。辐射项目工作场所必须设立明显的“电离辐射”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

(五)你单位在收到本批复后应及时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项目竣工后依法进行环保验收。你单位接此批复后20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分送省辐射环境监督站和四平市环保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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