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敦白客专外部供电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吉林省地方水电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敦白客专外部供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在我厅网站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安图县和和龙市境内。工程建设内容包括:
(一)变电站
1.新建220kV沙河变电站:新建220kV沙河户外式变电站一座,本期安装2台120 MVA主变压器;6回220kV出线;5回66kV出线;安装2组66kV电容器,容量为10+10Mvar。
2.和龙220kV变电站220kV间隔扩建工程:本期扩建一个220kV间隔,增加1回至沙河变电站220kV出线,接线方式不变。
3.明月220kV变电站220kV间隔扩建工程:本期扩建一个220kV间隔,增加1回至万宝牵引站220kV出线,接线方式不变。
(二)220kV线路(路径总长度279.5km)
1. 220kV明月变至万宝牵引站220kV线路:单回路架设,路径长度约84.5km;
2. 220kV沙河变电站至万宝牵引站220kV线路:单回路架设,路径长度约45km;
3. 沙河变至和龙变220kV线路:单回路架设,路径长度约65km ;
4. 沙河变π接220kV江敦线:同塔双回架设,路径长度约31km;
5. 沙河变至长白山牵引站220kV线路:两条220kV单回路线路,其中一条为重要线路,另一条为一般线路。路径长度约2×27km。
(三)66kV线路(路径总长度45km)
1.66kV松万线改接至沙河变,另将66kV松三线就近T接至该线路,单回架设,路径长度约14km;
2.π接66kV松白甲线:同塔双回路架设,路径长度约13km;
3.π接66kV松白乙线:同塔双回路架设,路径长度约18km。
(四)长白山分公司调控中心
新建长白山分公司调控中心,主要功能是电力生产的管理、调度、通信、应急指挥与业务办理。项目用地面积5145m2,总建筑面积共计5755.68m2,建筑主体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敦白客专外部供电工程总投资为6628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85万元。
二、批复意见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你单位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原则同意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进行项目建设。
三、污染防治措施要求
(一)落实报告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变电站及线路沿线电磁环境保护目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工频电场强度4k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限制标准。
(二)采取有效的噪声防治措施,确保沙河变电站、和龙变电站、明月变电站建设完成投入运行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变电站周围环境保护目标环境噪声和输电线路沿线地区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要求。
(三)拟建输电线路附近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同时对周边群众加强电磁环境影响宣传,提高公众对电磁辐射的认知程度,消除群众的恐惧心理。
四、其他生态环境保护要求
(一)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逾期方开工建设,应重新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二)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须依法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三)接此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送至延边州生态环境局,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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