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吉林省白城市通榆县良瞻线220kV送出工程(过渡)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华能清能通榆电力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吉林省白城市通榆县良瞻线220kV送出工程(过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该报告表环评审批事项在我厅网站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建设地点位于白城市通榆县瞻榆镇、新发乡境内。工程总投资353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84万元。
项目建设内容:
(一)瞻榆500kV变电站:220kV侧新增1回220kV出线,接入西数第3间隔(预留间隔),新增出线间隔设备。
(二)220kV输电线路:新建1回220kV线路接入瞻榆500kV变电站220kV侧,线路亘长21km,其中永临结合段长度15.4km,临时段长度5.6km。
1.永临结合段线路:自拟建良井子风电升压至新建分歧塔以及下一基终期接入昌盛500kV变电站预留的耐张塔,单回路架设,线路长度约15.4公里,导线型号为2×JL3/G1A-300/25钢芯铝绞线,新建42基铁塔。
2.临时线路段线路:自永临结合段设立的分歧塔至瞻榆500kV变电站,线路段长度约5.6公里,导线型号为2×JL3/G1A-300/25钢芯铝绞线,新建18基铁塔。
二、批复意见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你单位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原则同意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进行项目建设。
三、污染防治措施要求
(一)落实报告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瞻榆变电站及输电线路在本工程建成投运后,周围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分别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二)落实报告中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确保瞻榆变电站在本工程建成投运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输电线路沿线声环境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限值要求。
(三)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施工影响。
(四)建设单位须在拟建输电线路附近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同时对周边群众加强电磁环境影响宣传,提高公众对电磁环境影响的认知程度,消除群众的恐惧心理。
四、其他环保要求
(一)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逾期方开工建设,应重新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二)工程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须依法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三)接此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送至白城市生态环境局,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