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冀东水泥磐石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变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批复
冀东水泥磐石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变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请示》收悉。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和吉林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有关要求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批复意见,经审核,你单位符合变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要求。具体批复如下:
一、根据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和吉林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关于冀东水泥磐石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技术核查意见》(固管核查〔2023〕10号),同意你单位变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为:2202840149;法定代表人:李晓明;核准住所为:吉林市磐石市牛心镇;经营设施地址为:磐石市牛心镇冀东水泥磐石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二)核准经营方式为:收集、贮存、水泥窑协同处置。
(三)核准经营类别以及经营规模:
1.收集、贮存、水泥窑协同处置HW02(除275-001-02、275-002-02、275-003-02以外)、HW03、HW04、HW05、900-409-06、HW08、HW09、HW11(除261-101-11、261-104-11以外)、HW12、HW13、HW16、HW17(除336-100-17以外)、HW18、HW19、HW20、HW22、HW23、HW25、HW26、HW27、HW28、HW32、092-003-33、HW34、HW35(除193-003-35以外)、HW37、HW38(除261-064-38、261-065-38以外)、HW39、HW40、HW45、HW46、HW47、HW48(除321-024-48、321-026-48、321-034-48以外)、HW49(除309-001-49、900-042-49、900-044-49、900-053-49以外)、HW50,经营规模113212吨/年,其中:一线经营规模35917.5吨/年,二线经营规模77294.5吨/年。
2.利用二线水泥窑收集、贮存、水泥窑协同处置吉林省高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替代性燃料15658吨/年。吉林省德龙科技环保有限公司生产的替代性燃料5000吨/年。吉林省晟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替代性燃料2800吨/年。吉林省虹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替代性燃料7000吨/年。以上替代性燃料包含的危险废物为HW02(除275-001-02、275-002-02、275-003-02以外)、HW03、HW04、HW05、900-409-06、HW08、HW09、HW11(除261-101-11、261-104-11以外)、HW12、HW13、HW16、HW17(除336-100-17以外)、HW18、HW19、HW20、HW22、HW23、HW25、HW26、HW27、HW28、HW32、092-003-33、HW34、HW35(除193-003-35以外)、HW37、HW38(除261-064-38、261-065-38以外)、HW39、HW40、HW45、HW46、HW47、HW48(除321-024-48、321-026-48、321-034-48以外)、HW49(除309-001-49、900-042-49、900-044-49、900-053-49以外)、HW50。
(四)《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为:2023年4月28日至2026年12月8日。
二、吉林市生态环境局要加强对该单位的监督管理,当该单位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时,要及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你单位接此批复后,在20日内负责将此批复送达吉林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吉林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