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吉林省高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换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批复
吉林省高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换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请示》收悉。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和吉林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有关要求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批复意见,经审核,你单位符合换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要求。具体批复如下:
一、根据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和吉林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关于吉林省高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换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技术核查意见》(固管核查〔2023〕16号),同意你单位换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为:2201060133;法定代表人:高深策;核准住所为:长春市绿园经济开发区西景路101号;经营设施地址为:长春市绿园经济开发区西景路101号。
(二)核准经营方式为:收集、贮存、利用、预处理并委托处置、清洗处置、委托处置。
(三)核准经营类别以及经营规模:
1.收集、贮存、利用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中非特定行业900-401-06、900-402-06、900-404-06、900-405-06、900-407-06、900-409-06,年经营规模700吨。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中精炼石油产品制造行业251-001-08、251-002-08、251-003-08、251-004-08、251-005-08、251-006-08、251-010-08、251-011-08;非特定行业900-199-08、900-200-08、900-201-08、900-203-08、900-210-08、900-214-08、900-217-08、900-218-08、900-219-08、900-220-08、900-221-08、900-249-08,年经营规模527吨。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年经营规模253吨。HW11精(蒸)馏残渣中精炼石油产品制造行业251-013-11;炼焦行业252-001-11、252-002-11、252-003-11、252-004-11、252-005-11、252-007-11、252-009-11、252-010-11、252-011-11、252-012-11、252-016-11;基础化学原料制造行业261-019-11、261-020-11;环境治理行业772-001-11;燃气生产和供应业451-001-11、451-002-11、451-003-11;非特定行业900-013-11,年经营规模596吨。HW12染料、涂料废物中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行业264-011-12、264-012-12、264-013-12;非特定行业900-250-12、900-251-12、900-252-12、900-253-12、900-255-12、900-256-12、900-299-12,年经营规模1909吨。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合成材料制造行业265-101-13、265-102-13、265-103-13、265-104-13;非特定行业900-014-13、900-015-13、900-016-13,年经营规模689吨。HW35废碱,年经营规模142吨。HW49其他废物中非特定行业900-041-49、900-047-49 ,年经营规模584吨。
2.收集、贮存、预处理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中900-200-08、900-209-08,HW12染料、涂料废物中900-250-12、900-251-12、900-252-12、900-253-12、900-255-12、900-256-12、900-299-12,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中900-014-13,HW17表面处理废物中336-064-17,HW49其他废物中900-039-49、900-041-49、772-006-49用于生产替代性燃料并委托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3线水泥窑进行协同处置,年经营规模为7590吨。
3.收集、贮存、预处理HW02(除275-001-02、275-002-02、275-003-02外)、HW03、HW04、HW05、900-409-06、HW08、HW09、HW11(除261-101-11、261-104-11外)、HW12、HW13、HW16、HW17(除336-100-17外)、HW18、HW19、HW20、HW22、HW23、HW25、HW26、HW27、HW28、HW32、092-003-33、HW34、HW35(除193-003-35外)、HW37、HW38(除261-064-38、261-065-38外)、HW39、HW40、HW45、HW46、HW47、HW48(除321-024-48、321-026-48、321-034-48外)、HW49(除309-001-49、900-042-49、900-044-49、900-053-49外)、HW50用于生产替代性燃料并委托冀东水泥磐石有限责任公司2线水泥窑进行协同处置,年经营规模为15351吨。
4.收集、贮存、利用HW49其他废物非特定行业900-045-49,年经营规模为为1455吨。
5.收集、贮存、清洗处置HW49其他废物900-041-49含有或沾染上述许可危险废物种类的废弃包装桶,年经营规模61095吨。
6.收集、贮存、委托处置HW29含汞废物中非特定行业900-023-29、900-024-29,年经营规模为200吨。
7.收集、贮存、委托处置HW31含铅废物中非特定行业900-052-31废铅蓄电池,年经营规模9800吨。
(四)《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为:2023年5月12日至2028年5月11日。收集、贮存、委托处置HW31含铅废物中非特定行业900-052-31废铅蓄电池有效期至2024年1月25日。
二、长春市生态环境局要加强对该单位的监督管理,当该单位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时,要及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你单位接此批复后,在20日内负责将此批复送达吉林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长春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