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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昆仑四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申请换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2023-07-31 10:32:27   来源: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吉林市昆仑四通石油

化工有限公司申请换发危险废物

经营许可证的批复

吉林市昆仑四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换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请示》收悉。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和吉林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有关要求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批复意见,经审核,你单位符合换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要求。具体批复如下:

一、根据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和吉林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关于吉林市昆仑四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技术核查意见》(固管核查〔2023〕18号),同意你单位换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为:2202030029;法定代表人:唐桂芝;核准住所为:吉林市龙潭区龙北路168号;经营设施地址为:吉林市龙潭区龙北路168号

(二)核准经营方式为:收集、贮存、利用

(三)核准经营类别以及经营规模:

1、收集、贮存、利用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中的900-402-06、900-404-06、900-407-06的废清洗溶剂,年经营规模3000吨。

2、收集、贮存、利用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中251-001-08、251-005-08、900-199-08、900-200-08、900-201-08、900-210-08、900-214-08、900-217-08、900-218-08、900-219-08、900-220-08、900-249-08的废机油,年经营规模2500吨。

3、收集、贮存、利用HW11精(蒸)馏残渣中261-012-11、261-013-11、261-100-11、261-106-11、261-110-11、261-116-11、261-130-11的乙二醇废液,年经营规模17000吨;多乙二醇废液,年经营规模2000吨;非特定行业900-013-11其他精炼、蒸馏和热解处理过程中产生的焦油状残余物中的重组份,年经营规模9000吨。

4、收集、贮存、利用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合成材料制造中的265-101-13、265-102-13、265-103-13的废油脂,年经营规模3500吨。

(四)《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为:2023年7月13日至2028年7月12日。

二、吉林市生态环境局要加强对该单位的监督管理,当该单位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时,要及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你单位接此批复后,在20日内负责将此批复送达吉林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吉林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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