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02 15:59:00 来源: 字体显示:大 中 小
吉环监测字〔2022〕21号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2年社会化
环境检测机构质量管理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新区(梅河口市)生态环境局,各驻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各社会化环境检测机构:
2022年8月,我厅组织对省内部分社会化环境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检测数据质量管理开展了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专项检查重点围绕检测机构检测活动规范性、检测报告有效性、检测结果可溯性、数据质量可控性等方面,针对质量体系贯彻落实情况、人员条件及技术能力、仪器设备相应配置、实验场所及环境条件、数据及报告可追溯性、检测方法验证全面性、质量控制规范性、实验耗材(含标准物质、质控样品)使用情况、档案建设及检测数据弄虚作假等相关内容,对30家检测机构进行了现场检查。
从检查情况看,各检测机构基本能够保证检测活动规范、检测报告有效、检测结果可追溯、数据质量可控。多数检测机构能够依计划有效开展仪器设备检定/校准工作,标准物质和质控样品也较为齐全。有23家检测机构参加2022年度外部能力验证活动,较去年呈现明显增加趋势,结果有效性得到监控。有14家检测机构天平室采用了恒温恒湿称量装置,较去年也有明显增加,能够有效保证称量数据质量。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人员管理方面。部分检测机构存在未对抽查的检测人员进行能力确认、对抽查的检测人员能力确认不规范情况;少数检测机构存在检测人员较少,认证项目较多达人均50项以上,人员数量与认证项目数量不匹配,无法有效保证监测数据质量。
(二)实验场所及环境方面。多家检测机构存在只有一间常规实验室或缺少独立功能实验室情况,实验区域布局不合理,存在干扰或交叉污染风险情况;个别检测机构实验室场所拥挤,实验区面积与认证项目数量不匹配,项均使用面积0.5平方米左右,远低于平均水平,无法有效保证监测数据质量。
(三)设备设施方面。部分检测机构天平室较为简陋、天平室恒温恒湿设施不满足相关标准规范要求;部分检测机构仪器设备检定/校准计划不完善,存在漏检仪器设备关键参数问题。多数机构检定/校准结果确认存在问题;多数机构缺少大、中标准流量计;部分机构现场测试设备使用前后未对关键性能指标核查;部分检测机构缺少质控样品领用记录。
(四)管理体系方面。部分检测机构未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国市监检测〔2018〕245号)全部纳入管理体系并认真执行;部分检测机构内部审核不规范,存在内审、管理评审报告雷同现象;部分检测机构作业指导书、记录表格未受控管理;部分检测机构方法查新工作开展不利,存在分析方法变更不及时的现象,个别检测项目未进行方法验证;部分检测机构供应品、纯水验收不规范、不符合相关要求;检测机构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中未包括检测方案或内容不全,项目分包不规范等。
(五)质量管理方面。部分检测机构年度质量控制计划未覆盖生态环境领域各个类别或内容不规范;个别检测机构未按市场监管部门要求参加2022年度能力验证项目。
(六)记录、报告方面。部分检测机构原始记录信息不全,原始记录缺少机打电子记录、质控信息等,不能体现检测全过程;部分检测机构检测报告档案建立不规范,档案未按生态环境相关规范要求保存。
三、整改意见
(一)吉林省优尼普瑞科技有限公司等7家检测机构,要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提升机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二)吉林省文瀚检测有限公司等17家存在问题较多的检测机构,要按照有关要求开展整改,并于2022年9月30日前将整改情况报送至省生态环境厅,我厅将视情进行现场抽查。在今后检测机构的检查抽查过程中不得重复出现此次检查出现的问题。
(三)吉林省中通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等6家存在问题较严重的检测机构,要按照要求大力开展整改,形成整改报告,并于2022年9月30日前将整改情况报送至省生态环境厅,我厅将现场核查机构整改情况。同时,6家检测机构要进一步加强检测人员培训学习和实验室管理,规范检测检验行为,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可靠。
四、有关要求
(一)全省各检测机构要强化责任意识,落实检测机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加强实验室、设备等监测基础能力建设,不断提升机构人员素质和检测水平,加强质量控制,完善管理体系,不断提升环境检测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为社会提供客观、真实、准确的检验检测服务。
(二)各地生态环境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检测机构的检测工作监管,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出具不实、虚假检测报告行为,推动环境检测服务社会化工作稳步开展。同时在购买社会化检测服务时,要注重检测机构的资质和能力,掌握其基础能力、质量管理和数据质量状况,要对检测机构服务的检测过程和结果进行质量把关,确保购买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准确可靠。
以上通报。
联系人:王宏伟,电话:0431-89963073
附件:吉林省2022年度社会化生态环境检测机构监督检查结果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9月2日
附件
吉林省2022年度社会化生态环境检测机构监督检查结果
序号 |
机构名称 |
整改意见 |
1 |
吉林省优尼普瑞科技有限公司 |
对照检查内容自行完善 |
2 |
吉林省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股份有限公司 | |
3 |
吉林众鑫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
4 |
吉林省华航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
5 |
华信检测技术(长春)有限公司 | |
6 |
谱尼测试集团吉林有限公司 | |
7 |
吉林省正真检测有限公司 | |
8 |
吉林省文瀚检测有限公司 |
对照检查内容限期整改 并报送整改报告 |
9 |
吉林省中晟检测有限公司 | |
10 |
吉林省泽盛科技有限公司 | |
11 |
吉林省普林松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 |
12 |
吉林省耀辉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 |
13 |
吉林省睿全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
14 |
吉林省奥普金钻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 |
15 |
吉林省安诚科技技术有限公司 | |
16 |
吉林省云海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 |
17 |
长春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 |
18 |
吉林省环职科技有限公司 | |
19 |
长春城投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20 |
吉林省国安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
21 |
吉林汇洋检测有限公司 | |
22 |
吉林省谱原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
23 |
吉林恒祥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
24 |
吉林市楷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
25 |
吉林省中通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对照检查内容限期整改,现场核查整改效果。 |
26 |
吉林省鹤维迪飞科技有限公司 | |
27 |
吉林精诚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 |
28 |
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开发区环境监测站 | |
29 |
吉林省绿科检测有限公司 | |
30 |
吉林省赢帮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