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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4-01 字体:

按照要求,现将吉林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总体情况公开如下。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多次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省生态环境保护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等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及督察整改工作,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制定出台《美丽吉林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印发实施《美丽吉林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7年)》,全面推进美丽吉林建设。组织开展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和查干湖专项督察,实现第二轮省级督察全覆盖。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起底”行动,一批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截至目前,163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任务,已完成或基本完成152项,剩余11项均按序时进度推进。

一、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全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全面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印发实施省级国土空间规划,出台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措施,将全省划分为1233个管控单元,为高质量发展明底线、划边框。加快推进绿色低碳转型。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上马。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新增风光装机超过600万千瓦。氢基绿能产业园配套新能源80%实现自发自用,开启全国首创新能源直供模式。全省新能源汽车注册登记同比增长80%。全方位畅通“两山”转化渠道。持续壮大农特产品、林下经济等特色优势产业,人参产业综合产值突破800亿元,梅花鹿产业规模保持全国第一。推动冰雪旅游高质量发展,2024—2025年雪季,全省接待国内外游客1.4亿人次、出游总花费2290亿元,“冷资源”变成“热产业”。积极稳妥推进“双碳”工作。实施“碳达峰十大行动”,绿色氢氨醇一体化示范项目入选国家级示范项目。出台全国首个省级碳市场履约风险防控制度,履约率达到100%。长春市、延边州入选国家首批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

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蓝天保卫战纵深推进。实施PM2.5和臭氧双控双减行动,全面推进钢铁行业及大型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创新实施秸秆残茬计划烧除“小切口”改革,因焚烧秸秆引发的重污染天数同比减少50%。碧水保卫战成效显著。开展排污口排查治理、消除并根治城区河道黑臭水体、清理整治河湖库“四乱”问题等专项行动,污水直排问题得到有效遏制,104条地级城市黑臭水体全部动态清零,四平市招苏台河入选全国第三批美丽河湖典型案例。黑土地保卫战扎实开展。保护性耕作推广面积达到3800万亩,稳居全国第一。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三年行动,年度新增完成1517个行政村治理管控,治理管控率由27.7%跃升至43.9%。全域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建设各类“无废细胞”966个。

三、全面加强生态保护修复,有效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生态保护与修复力度持续加大。全力推进“三北”工程、国土绿化试点示范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完成林草生态修复296.13万亩。完善大长白山生态保护利用机制,加大长白山森林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力度,完成森林后备资源培育85.6万亩。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东北虎豹国家公园内的东北虎、豹数量分别增至70只、80只左右,白鹤迁徙停歇数量达4500余只。生态环境安全有效维护。修订印发《吉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全省连续14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环境污染事件。

四、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不断提升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健全法治保障。研究制定松花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噪声污染防治等地方法规。强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全年立案267件,涉及赔偿金5999万元。严格执法监管。落实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制度,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提高监测能力。进一步完善自动监测网络,完成117个噪声自动监测站和25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推动4个生态质量监测站并入国家监测网。加大投入力度。争取中央专项资金151.2亿元,安排省级专项资金15.7亿元,同比增长6个百分点。浓厚绿色氛围。举办“六五环境日”省级主场活动,表彰最美基层环保人和志愿者,持续加大生态环境宣传报道力度,凝聚建设美丽吉林的社会共识。

下一步,吉林省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全面振兴和吉林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聚焦全面推进美丽吉林建设,紧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持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扎实推进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筑牢国家北方生态安全屏障、巩固提升现代化环境治理水平等重点工作任务,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美丽中国建设吉林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