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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项、第八项、第十五项、第二十七项、第二十八项、第三十九项整改任务销号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5-12 字体: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第三项、第八项、第十五项、第二十七项、第二十八项、第三十九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按照《吉林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12日至5月23日。

附件: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第三项、第八项、第十五项、第二十七项、第二十八项、第三十九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意见。

联系人:王振    

联系电话:0431-82535191

邮件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813号生态环境厅

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5月12日

1.第三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意见.docx
2.第八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意见.docx
3.第十五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意见.docx
4.第二十七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意见.docx
5.第二十八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意见.docx
6.第三十九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意见.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