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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主岭市贯彻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工作情况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4-14 字体:

  2018年6月21日至7月5日,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公主岭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10月18日反馈了督察意见。公主岭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门研究整改工作,及时制定上报《公主岭市贯彻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督察组反馈的38项整改问题,明确整改责任主体、措施、时限和整改要求。

  2019年以来,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定期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对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调度、调研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等各项工作,主持召开全市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10余次,对涉及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的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河长制落实等现场调研工作22次,对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作出批示20余次。市政府每年与市直各相关部门、乡镇(街道)签订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进一步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特别是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责任。建立环保重点工作例会制度和约谈制度,实行纪检监察部门介入问责,2019年以来,对生态环境违法违纪立案33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4人。

  2019年11月22日,中共公主岭市委、公主岭市人民政府向省委省政府报送了《中共公主岭市委 公主岭市人民政府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整改报告》)。

  《整改报告》对整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总结,从提高思想站位,主动认领问题,定期调度部署,强化督察问责四个方面表述了全市抓好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开展的主要工作。对公主岭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总,截止2019年12月,我市共涉及38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33项,正在整改5项,完成率为86.8%。整改任务重点完成了新建7个污水处理厂,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7.18万吨;30.6公里市区雨污分流工程实现两年任务一年完工,彻底解决了市区污水溢流和直排问题。辽河干支流退耕4615公顷,建设生态围栏72.5公里;实施河道清淤40.55公里,建设人工湿地35万平方米;建成区燃煤小锅炉全部淘汰,在用33台大型燃煤锅炉全部达标排放,秋季秸秆禁烧实现“零火点”。处理垃圾处理场积存渗滤液6.26万吨,渗滤液处理项目竣工投产。较好地完成了省级整改任务,提升了我市空气环境质量和水环境质量。对整改任务加强督查管理,严肃执纪问责。从加强跟踪督办、强化考评问责两个方面倒逼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以强化督查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实施考评和责任追究压实环保督察整改责任,确保整改落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和盲区。

  在今后的整改工作中,公主岭市将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保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压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面推动中央、省级环保督察整改任务落实。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重点。对整改任务实行清单式量化、台账式管理,逐件明确责任主体、整改目标、整改措施,逐一对账整改销号。重点紧盯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水环境整治、畜禽污染防治等方面的问题及薄弱环节,举一反三,系统谋划,综合施策,统筹推进。三是深入推进东辽河流域污染治理。密切关注东辽河城子上国考断面水质变化,分析污染成因。加快东辽河生态缓冲带建设人工修复工程、小辽河涵养林等项目建设,确保按期完工,为达到2020年度国家考核目标奠定基础。

公主岭市贯彻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
(责任编辑: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