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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市公开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4-14 字体:

  2018年7月28日至8月11日,吉林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我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于10月25日正式反馈了督察意见,我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精心组织,攻坚克难,全力推进督察整改工作。截至到2019年12月10日,我市收到的63个反馈问题,已完成整改38个,完成率60.3%,剩余25个问题正在按照整改方案要求积极推进。

  松原市高度重视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坚持高位统筹推进。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市长任组长的松原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指挥调度。成立了松原市环保督察整改办公室,专职负责调度和推动全市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建立了双周调度例会制度,定期听取有关环保督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研究破解突出问题,推动工作任务落实,确保环保督察各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全市上下形成了党政齐抓、聚力整改的良好氛围。建立了市级领导分片包保工作机制。为充分发挥市级领导的表率示范作用,带动全市干部作风转变,松原市委对环保督察重点工作实行市级领导集中统一包保,各包保领导深入实际,全面了解掌握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帮助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及时解决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直至问题整改到位。

  严格落实清单化管理制度。针对省督察组反馈的63个问题,松原市及时制定下发了《松原市贯彻落实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形成全市整改任务清单,对每一项整改问题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周调度、月报告制度。将全市环保督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上报给市委、市政府和省有关部门。严格落实预警、督办、约谈等工作机制。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措施不到位、整改效果不明显的,采取通报、预警、督办、约谈等措施压紧压实责任。认真开展现场核查。为进一步推动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取得成效,松原市委督查室和市环保督察整改办公室成立了联合督查组,对整改问题进行现场核查,对照各地、各部门整改方案和任务清单,检查各项整改任务是否逐条落实整改措施、是否达到整改目标、是否存在不能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的风险,是否存在虚假整改、敷衍整改和拖延整改等不严不实问题,并及时将工作情况形成专报上报市委主要领导,形成上下贯通、合力攻坚的良好局面。

  通过环保督察整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环境保护意识得到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树立了正确的政绩观和绿色发展观,增强了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自觉性和紧迫性,切实解决了一些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全市空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得到了较大提升,城乡卫生环境得到了极大的改观,各自然保护区违规开发建设项目问题得到了有效控制,生态环境得到持续改善。

  下步工作中,我市将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查干湖时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重大决策部署,持续抓好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确保在既定时间节点内完成各项整改任务。以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新成效,向省委、省政府及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松原市贯彻落实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责任编辑: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