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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公开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落实情况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4-14 字体:

  2018年7月27日至8月16日,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2018年10月18日,督察组向我市反馈了督察意见。我市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严肃对待,把督察整改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决按照督察组意见,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截至2019年10月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45项问题,已经完成35项,其余10项正在按照序时进度有序推进,现将我市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认识,坚决扛起省级生态环保督察整改的政治任务

  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战略思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市工作的突出地位,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大力实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行动计划,切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筑牢松花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努力把吉林建成山清水秀美丽之地。

  市委、市政府把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作为督察整改工作的重要环节,一以贯之,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制度和最有力的措施抓整改、抓落实。市委、市政府先后召开多次相关会议专题研究、专门部署整改工作,市委书记王庭凯、市长刘非作出一系列重要安排。市委书记王庭凯反复强调,抓好生态文明建设事关吉林长远发展,必须强化政治担当,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必须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抓好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必须坚持从严问责,坚决抓好整改,压紧压实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一把手主体责任,动真格、敢碰硬,确保产生震慑、强化警示、形成倒逼。市长刘非要求,针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整改薄弱环节,坚决彻底整改落实,确保整改成效;严明追责要求,严肃实施问责,严格整改落实,层层压实整改责任,把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担责、终身追责”落实到位。

  二、多措并举,坚决抓好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

  全市上下联动、左右协调,压实责任、齐抓共管,立行立改、全面整改,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各项整改工作。进一步优化、调整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推进全市整改工作。各市级有关部门和区县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全市整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清单管理、结果倒逼,做到挂图作战、照单整改、限时销号。针对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迅速制定全市整改方案,明确45项整改问题235项整改措施,做到目标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时限明确。市级相关部门和区县对标对表、举一反三制定具体方案,进一步细化措施。

  为保证整改工作落地落实,综合采用定期调度、加强督办等措施,切实传导整改压力。一是加强调度,有序整改。进一步细化调整整改工作台账和整改进度统计表,严格落实定期报送、调度工作机制。二是强化督办,加压整改。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深入一线调研指导,相关市领导开展督促检查;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对市级相关部门和区县开展“回头看”,市整改办对相关部门和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下发提示函(单),强力督促各领域、各区域整改工作落地落实、落细落小。

  全市各地、各部门抓住督察整改的窗口期、机遇期,特事特办、急事先办,强化硬措施、落实硬办法,加快补齐生态环境保护短板,切实弥补薄弱环节。一是千方百计整合资金,加大环保投入。全市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申请国家试点资金13.3亿元。全市各地、各部门加大资金统筹力度,不断强化财政“硬投入”,并积极运用融资、PPP等多种方式,强力保障整改资金。二是强力啃掉一批“硬骨头”“老大难”环境问题。全力推进一批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工业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垃圾渗滤液处置、黑臭水体消除、燃煤锅炉淘汰等工作,关闭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项目,进一步落实群众信访举报案件整改工作,推动松花湖周边生态环境问题切实解决。三是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长效整改机制。坚持一手抓整改、一手抓巩固,将整改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固化为长效性工作机制,形成制度性工作措施。及时印发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意见,持续推动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农村生活垃圾整治、餐饮服务业油烟治理等多个领域分别建立和强化重要制度、长效措施。

  三、聚焦问题,扎实推进各项整改措施落地见效

  全市整改工作分三个时间节点,即2018年年底、2019年年底、2020年年底(个别整改任务因工程周期较长,需在2021年年底前完成),倒排时间完成整改任务。截至2019年10月底,已完成35项问题整改工作,分别是(1)“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不够到位问题,(2)长效机制不健全问题,(3)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管理不到位问题(4)畜牧部门对畜禽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不力问题,(5)公安部门对非法采砂问题查处不及时问题,(6)工信部门对个别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未认真审核给予备案问题,(7)个别县落后产能淘汰工作推进不力问题,(8)高新区翰星高尔夫练习场和冰雪大世界违建问题,(9)丰满区旺起镇漂尔水库南侧违建住宅问题,(10)昌邑区露天烧烤油烟和噪声扰民问题;(11)桦甸市榆木桥子街内河粪污污染问题,(12)永吉县西阳镇马鞍山村毁林建别墅等问题,(13)舒兰市吉舒街道双通村存在农户毁坏集体林地0.374公顷建牛舍问题,(14)磐石市呼兰镇孤山村方景石粉厂夜间生产和扬尘问题,(15)松花湖内违法耕种化肥农药污染水体问题,(16)磐石市长丰石材有限公司粉尘污染问题,(17)丰满区旺起镇松花湖入湖口违规修建堤坝问题,(18)丰满区松花江南岸有人毁坏江堤护坡建私人游泳馆、圈地建设私人花园问题,(19)丰满区江南乡数家旅游山庄污水处理装置未投入使用问题,(20)永吉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未运行污水直排问题,(21)桦甸市八道河子镇李家村牧业小区毁林违建问题,(22)磐石市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问题,(23)桦甸市垃圾填埋场垃圾坝建设问题,(24)桦甸市金沙镇莫拉艮治安屯采石厂破坏人工林和天然林问题,(25)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问题,(26)船营区、龙潭区、丰满区、舒兰市散乱污问题,(27)龙潭区小化工企业污染环境问题,(28)舒兰市、桦甸市、龙潭区危险废物管理混乱问题,(29)松花江三湖国家自然保护区内违规建设问题,(30)松花湖风景名胜区弥勒寺配套设施侵占林地、松花湖拦网养鱼问题,(31)左家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问题,(32)磐石多家企业存在扬尘污染问题,(33)20蒸吨及以上非电燃煤锅炉设施改造问题,(34)吉林市区垃圾处理能力不足问题,(35)全市加油站改造未完成的问题。其他10项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加紧落实。

  通过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水环境保护、自然生态和生活垃圾处置等主要问题得到切实整改,同时也积极促进全市进一步落实2017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全市各地、各部门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意识进一步增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更加有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加快形成,环境质量持续提升,自然生态保护明显加强,生态环保体制机制不断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实现新发展,迈上新台阶。

  下一步,市委、市政府将继续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吉林省视察时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水平。

  本着对发展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严肃态度,继续把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作为事关全市发展的大事要事,强化抓整改、抓落实、抓成效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做到机构不散、标准不降、要求不变、力度不减,确保整改工作措施长效化、工作机制长效化。坚持落实定期调度、信息公开、督察督办等整改制度,切实强化整改任务落实情况跟踪问效,加大重点难点问题督察督办力度,确保全市整改方案明确的45项反馈问题,235项整改措施、全面整改销号。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及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做好跟踪核查,坚决防止问题回潮反弹。对需完成的整改事项,倒排工期,持续加压,挂账督办,确保加快整改、逐一销号。对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在巩固已取得的整改成果基础上,立足于提升和扩大整改成效,进一步从体制机制层面固化成果。严明整改工作纪律,对突出环境问题解决不到位的绝不放过,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绝不放过,对长效机制不完善的绝不放过。通过扎实有力、持续深入的整改工作,确保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全面落实、全面整改,向省委、省政府和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生态环境保护成绩单。

吉林市关于贯彻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报告
(责任编辑: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