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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22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4-27 字体:

各市(州)、长白山开发区、梅河口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考核办法》,通过省级督察、现场专项检查和日常调度,核查核实各地督察整改的进展情况,充分结合2022年各地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考核自查情况后,对各地督察整改工作进行了综合评价,完成了我省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考核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地忠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督察整改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克服新冠疫情带来不利影响,严格落实督察整改“双组长”、领导包保等各项机制制度,以上率下有力推进督察整改工作,为加快推进生态强省建设,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升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创新举措,全力推进督察整改工作。松原市开展“转作风、抓落实、促振兴”活动,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全市“十比十赛”中,将“比污染防治·赛生态环保”作为重点考评内容,在全市范围内营造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的整改工作氛围。白城市严格执行“一问一策”和“成效评估”制度,逐个问题细化时间节点、责任主体、质量标准、任务进度,盯牢工作进度,盯实完成质量,注重痕迹体现,整改完成后进行成效评估,听取社会各界的评价意见,对满意率低的进行“回炉”,强调标本兼治,以制度建设固化整改成效。梅河口建立了整改任务预验收销号机制,市级领导层层把关完成整改的反馈问题,每项措施均由分管市级领导亲自组织进行预验收,确保达到整改目标,符合验收标准。

(二)聚焦重点,破解督察整改难点问题。长春市深入开展水体返黑返臭问题整治,计划投资18.8亿元实施28项治理工程,22项年度工程全部完工,7处返黑返臭水体水质明显改善。强力推进农安县烧锅镇第二机砖厂回填建筑垃圾典型案例整改,共计挖掘筛分基坑垃圾混合物总量23.14万立方米,抽排坑内积水总量11.5万吨,通过专家评审完成整改。白山市按时序进度推进矿山监管缺位生态修复严重滞后典型案例整改,签订了问题整改军令状,相继出台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等方案,科学推进问题整改,投入4141万元,矿坑回填量155万立方米,复绿174.6亩,2022年度生态修复治理任务按时完成。辽源市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治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果,2022年全市6个地表水国控断面均值全部达到Ⅲ类及以上类别,优良水体比例为100%。松原市大力实施黑土地保护性工作,8个占用黑土地表土剥离不到位问题和化肥农药施用量不实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治,并投资1.44亿元实施黑土地保护建设项目8.78万亩,投资1000万元实施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5万亩,实施水肥一体化项目3.2万亩,实现免耕播种作业达240.35万亩。

(三)强化核查,不断提高督察整改质量。四平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及群众投诉举报案件复检复核、大气环境、水环境、人居环境等生态环境领域“十大”专项整治行动,着重对已完成生态环保督察整改任务及已办结案件进行复检复查,确保问题不反弹,一批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延边州将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情况纳入2022年全州督察检查考核计划,采取“县市自查+州级核查”方式,对整改任务、群众投诉举报案件等200余个点位开展现场核查,对发现的问题下发通报督促整改。吉林市组织各责任单位对已结案销号的群众投诉举报案件进行“回头看”,重点对重复访案件、多次访案件和群众不满意案件进行复核复查,认真查摆整改不力等现象。

(四)强化考评,推进督察整改责任落实。通化市出台督察整改工作考核办法和强化调度督办问责压紧压实责任持续推进整改工作等相关制度,定期开展督察整改考核、专项督察和“回头看”,压紧压实责任全力推进整改任务落实。长白山开发区进一步明确了全区绿色高质量发展导向,将生态环保指标纳入各区、各部门年度工作任务综合考评体系,注重考评结果运用。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

从目前情况看,虽然各地督察整改工作总体上取得了积极进展,但部分地区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个别整改任务措施或案件逾期。2022年初以来,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虽然各地各部门均采取措施,抢抓工期,尽力减轻疫情对整改工作的影响,但仍有部分整改时限较紧的任务和案件出现逾期。例如,第二轮中央督察第21项整改任务第6条措施,吉林市应于2022年6月底前完成七家子污水处理厂进水管网情况探查,截至目前仅完成进水主管网和部分支管网探查工作;第二轮中央督察第6项整改任务第9条措施,辽源市应于2022年底前完成鑫达钢铁集团年产120万吨炼焦项目配套的干熄焦系统及在线监测设施建设,受疫情影响目前仅完成工程量的50%;第二轮中央督察第223号案件 “长春市农安县两家子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违建排污企业”问题,未按照整改时限要求于2022年底前完成涉及的五家企业搬迁工作。

(二)部分整改任务或案件办理质量不高。2022年通过对各地进行复查核查,发现各地任务整改和群众投诉举报案件办理质量不高问题71个。其中,第一轮中央督察整改第3993号案件“通化市辉南县金川镇黄泥岗村翁圈岭附近有人非法采石、采砂破坏林地、耕地”问题,现场检查发现该采砂点虽然已经还林,部分还林松树被压倒,铁网围栏被破坏,仍有采砂痕迹;第二轮中央督察第19项整改任务“白山市松江河镇和抚松镇等污水处理厂进水COD平均浓度仅为100毫克/升左右”问题,检查发现白山市松江河镇污水处理厂进水COD平均浓度仍为100毫克/升左右,整改未见成效;长白山池南区污水处理厂同样存在进水COD浓度低,导致运行不稳定的问题,未达到整改措施要求提高污水收集能力;第二轮中央督察第25项整改任务“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实施运行”问题,现场核查发现松原市乾安县赞字乡万头牛产业园区粪污治理完全依托周期运行的乾安县赞字乡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园区及周边散户、牧业小区粪污很难做到日产日清、及时清运;第一轮中央督察第46项整改任务“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共积存渗滤液118万立方米,污染隐患突出”问题,梅河口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未真正达到渗滤液日产日清要求,仍然存在渗滤液积存问题。

(三)相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第二轮省级督察报告中指出,白城市洮北区林草局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镇南种羊场毁草耕种行为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四平市当地有关部门监管不到位,导致多处非法洗砂点均在未取得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将大量洗砂废水直排,造成水环境污染及水资源严重浪费。延边州延吉市住建部门在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中,属地政府与行业主管部门职责不清,导致日常监管真空,排查工作不严不实,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堆放的垃圾不但未消除反而越堆越多。

三、考核结果

本次考核主要对各地整改工作推进情况、整改任务进展情况、整改任务销号情况、交办案件查办情况、整改工作质量情况、整改工作落实情况等6项指标进行了综合评价,四平市、通化市、白山市、松原市、白城市、延边州、长白山开发区、梅河口市考核等次为优秀,长春市、吉林市、辽源市考核等次为良好。

四、有关要求

(一)切实抓好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各地党委、政府要严格落实“双组长”和领导包保制度,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重点难点问题要亲自协调督办,各包保领导要靠前指挥、督办落实,跟踪整改成效,确保高质量整改到位。各地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严格执行督察整改各项机制措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做好全面做好复查复核工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长期整改任务和已逾期的任务,要制定年度计划,细化明确到每季度要完成的工作目标,派专人专班盯办,加紧跟踪调度,尽早完成整改。

(二)进一步提高群众投诉举报案件办理质量。各地要切实提高群众投诉举报案件办理质量,要开展好群众投诉举报案件办理“回头看”工作,制定排查计划,确定排查责任人,要抓重点、破难点、强攻坚,复查复核第二轮中央督察和第二轮省级督察群众投诉举报案件,重点复查复核历次督察群众投诉举报“重复访”“多次访”“不满意”、长期整改和已逾期案件,逐一梳理案件办理的实际情况,深入查找原因、系统研究对策,要“一案一策”细化制定目标计划,实事求是地采取科学有效的整改举措,快速推进完成办理,做到完成一个,销号清零一个,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生态环境问题。

(三)通过建章立制切实解决整改工作中问题。各地要深刻反思此次通报指出问题产生的原因,认真梳理在推进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建立完善相关机制制度,做到细化责任落实,全过程跟踪问效,明确验收标准,严格考核考评,严肃追责问责等要求,用机制制度推进督察整改工作落实落地。2023年6月底前,各地要将落实情况报告报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4月26日


(责任编辑: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