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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葆军人本色,努力为生态环境事业做更大贡献--郑家军
2021-04-15 13:56:00   来源:

  郑家军,男,汉族,1969年10月出生,吉林省白山市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吉林省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三级调研员,从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生态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领域的改革研究工作。

  2014年,郑家军同志从部队副团职转业分配到省生态环境厅工作。在部队工作期间多次立功受奖。到地方后,严格要求自己,主动塑造新形象,适应新岗位,始终以一名党员的标准,军人的作风和勇于奉献的精神,履职尽责,扎实工作,全身心地投入到生态环境事业中来,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

  作为一名环保干部,郑家军深感荣耀和责任,负责全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生态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三项改革创新工作。上述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专业要求高、需要较高的思想素质、创新能力和业务能力。郑家军同志面对新挑战,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以不服输的精神状态,积极投身改革事业,勇于担当、无私奉献,在各项工作领域都取得了显著成效。

  刻苦钻研,勇探新路。为应对改革任务挑战,他勤奋钻研业务知识,主动开展调查研究,先后到江苏、四川、广州、山东、重庆等地进行调研,借鉴全国先进省份经验,研究制定了《吉林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试点)工作方案》《吉林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参与制定了《关于加强全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组织研发了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推动实现了环境信息共享和部门联合惩戒。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2019年7月,该同志接手负责这项改革任务,按照《吉林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积极推进各地出台方案,建立资金帐户,培养人才队伍,并将完成情况纳入了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在时间紧,任务重,人员力量不足的情况下,面对压力不退缩,勇于担当,攻坚克难,创新方式方法,全身心地投身到工作之中。他积极组织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和草原局、8个市(州)生态环境局负责人,到重庆市进行调研,全面学习重庆市推进改革的经验和做法,开阔视野,拓宽思路,提升能力,做到学以致用。推动全省12个市(州)成立领导小组,出台实施方案,建立资金帐户,推动召开全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会议2次,组织召开联席会议5次,完善线索筛选、约谈提醒、督察督办、预警通报等工作机制,建立了月报告、季通报制度。郑家军同志在不断完善机制的同时,强化了与司法部门的衔接工作。多次主动与法院、检察院、司法厅、公安厅取得联系,组织召开联席会议,探讨研究改革进程中的问题和短板,研究解决方式方法,有效助推了工作落实。推动全省法院系统排查刑事案件线索167件,全省受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81件。全省法院共建立10个环境资源审判庭,保障实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审判专门化。会同省检察院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与检察公益诉讼制度衔接的若干规定》。司法厅印发了《吉林省司法鉴定机构发展规划》,财政厅印发了《吉林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这些制度的出台,不断完善了司法确认、资源审判、鉴定评估、资金管理等方面制度,使之有章可循,进一步解决了推进中的瓶颈问题,为推进全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协同省自然资源、林业草原、农业农村、水利等相关部门,建立了案件移送机制,对重点案件及时会商、统一研判,推动了全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及时启动。

  郑家军同志非常注重队伍建设,着力培养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队伍。推动我省吉林中实司法鉴定中心、吉林森证司法鉴定所、吉林师责司法鉴定中心3家机构从事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工作。着力推动建立专家队伍,涵盖司法、生态环境领域各要素,从法律、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检测、经济损失评估等领域遴选191位专家,建立了省级生态环境损害评估专家库。这些队伍的建立,保障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的顺利实施。

  郑家军同志思路清晰,视野开拓,他深知改革的关键在落实案件办理上,他始终坚持以案件为抓手,有效推进案例实践开展。在推进案件办理方面,他探索研究了5种赔偿方式,确保了赔偿案件磋商成功率。推进了司法确认案件、诉讼案件、替代修复、线索移送、县级延伸案件办理,扩宽了工作思路,对环境污染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在线索发现方面,他建立了内部线索移送机制,通过信访、督察、检查、突发环境事件中筛选线索,发现案源,侦办案件。在帮扶指导方面,他组建了帮扶指导组,针对各地办案不平衡,案件线索少,质量不高,赔偿鉴定不准等情况,组成工作组深入各地一对一进行帮扶指导,提升了办案质量。自改革以来,全省累计共排查案件线索878件,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73件,涉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额94000362.98 元,推动有效修复土壤40827097.70 平方米,清除固体废物1516.015吨,修复地表水3026020立方米,补植树木64970株。我省开展的大布苏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作为典型示范案例,在2019年全国第二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鉴定评估技术培训会上进行了推广。2020年,我省在全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中,排名进入前10名,迈入第一梯队。这项改革连续两年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受到各级领导好评。责任险工作全面推开试行,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发挥了严格监管作用,使企业既不敢也不想违法,促进了企业诚信发展。以上三项改革能够顺利实施并取得明显成效,都与郑家军这几年来的不懈努力分不开的。

  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几年来他加强政策普及,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主动帮扶指导8家企业完成了违法行为整改,使其享受了金融贷款优惠。在疫情期间他主动与吉林省博大生化有限公司企业联系,传输配套文件,网上指导企业进行信用修复,使该企业申请稳岗补贴590余万元及时到账,恢复了生产,为疫情防控和落实“六保”任务奉献了一份力量。为使企业第一时间掌握国家方针、政策,他经常深入一线开展企业诚信培训。几年来,深入各市(州),30多个县,累计培训企业1500余家,人员达3000余人,进一步增强了企业讲诚信、重信用、守规则的良好氛围。

  作风优良,勇于担当奉献。郑家军常说“履职尽责是每名共产党员的本分,无论身在何处都要身先士卒”。他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工作中,他作风扎实,主动担当,勤勉敬业,不计个人得失。在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期间,正在医院住院治疗高血压,他坚持出院请缨参战,积极承担急难险重任务,连续半个多月,通宵达旦研究工作、起草材料,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督导白山市、梅河口市期间,他作为第二组组长,排查凝似案件线索725件,督导检查单位158家,出色完成任务,受到省第四扫黑除恶督导组来函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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