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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召开吉林省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大纲专家论证会

来源: 日期:2017-11-10 15:55:00 【 字体:

    2017119日,省环保厅组织工信厅、国土厅、住建厅、农业委员会及有关专家召开了《<吉林省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大纲》专家评审会。《<吉林省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大纲》以国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吉林省清洁土壤行动计划》为指导,紧紧围绕“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核心理念,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密切结合我省土壤污染防治的战略需求,研究思路清晰、结构框架合理,内容较为全面,可以作为《吉林省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的编制依据,原则上通过专家论证。建议在规划大纲的基础上,尽快完成规划初稿,并在规划编制过程中注意以下点:一是明确治理与修复主体。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或个人要承担治理与修复的主体责任。二是制定治理与修复规划。要以影响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的突出土壤污染问题为重点,制定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建立项目库,三是有序开展治理与修复。确定治理与修复重点,强化治理与修复工程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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