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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生态环境处职责  

  负责全省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拟订和监督实施国家和省重点流域生态环境规划、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建立和组织实施全省重点流域水体断面水质考核制度,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

 

  联系电话:0431-89963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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