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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监委派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强化政治监督 助力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工作顺利开展
2023-07-28 16:01:00   来源:

为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年度工作安排,结合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驻厅纪检监察组对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工作开展“嵌入式”监督,进一步增强纪检监察与行政监督合力,推动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廉洁高效规范开展,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任务要求落到实处。7月26日,驻厅纪检监察组于海峰副组长和董争四级调研员与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内生态环境系统的党员干部开展了廉政谈话。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副组长徐兵参加活动。


会上,于海峰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关于“建设美丽中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目标,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党中央、国务院近期将对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作出系统部署。各地区各部门要不断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决扛起美丽中国建设的政治责任,抓紧研究制定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建立覆盖全面、权责一致、奖惩分明、环环相扣的责任体系。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责任清单,强化分工负责,加强协调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生态文明保护法治建设和法律实施监督,各级政协要加大生态文明建设专题协商和民主监督力度。要继续发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利剑作用。”的重要指示精神。

于海峰副组长指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组代表省委、省政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并从以下四个方面对本次督察提出了明确要求:一要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二要切实增强工作使命感;三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端正工作态度,讲究工作方法;四要切实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各项制度、纪律规定。

于海峰强调,在督察中要清正廉洁葆本色,时刻自律自省自警。要严自律,坚守干净干事底线,不断锤炼党性、涵养德行、示范品行。要常自警,在细微之处保持警惕、警觉、警醒,从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防线。要勤自省,随时反省自身是否忠诚干净、担当尽职、务实有为,做到忠字当头、廉字托底。

徐兵表示,海峰副组长对全组人员廉政提醒十分及时、必要,就如何开展好督察工作明确了目标、指明了方向,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全组人员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将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督察工作始终,自觉坚定政治定力、坚定政治信仰,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自觉加强作风建设,以铁的纪律、优良作风保障此次生态环保督察工作的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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