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积极落实全省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现状评价工作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重点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在全省开展自然保护区、矿区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简称“三区”)重点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2016年6月对“三区”进行查找问题与环境状况评价工作。水源保护区作为其中的重要区域,包括地级及以上城市17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吉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承担了通化市、白山市、辽源市3地区的水源保护区的生态环境调查评价工作,经过约3个月的时间完成了调查评估报告,在9月5日—6日通过专家评审,目前已经按照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后上报主管部门。水源保护区的调查评估报告重点对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内生态破坏、违规违建项目进行了调查和评价,找出存在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整治措施,为有效保护水源地水质安全,为各地区进一步落实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