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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十二五”水专项伊通河课题顺利通过验收
发布时间:2018-07-24 09:20:00
2018年7月19日,国家水专项管理办公室在哈尔滨组织召开了水专项“伊通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技术及工程示范研究”(2012ZX07201-001)课题验收会。国家水专项办、吉林省水专项办及有关管理部门领导、任务验收专家组、财务验收专家组、第三方监督代表、结题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代表、省环保厅相关部门和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相关同志参加了会议。
验收会上,水环境管理处处长梁冬梅作为该课题组长向与会专家汇报了课题总体情况、任务执行情况、研究成果及应用推广情况、组织管理与团队建设情况、财务管理制度和经费落实执行情况等内容,并向专家组展示了示范工程的宣传视频。任务专家组抽查了非点源污染控制示范工程,听取了任务验收汇报、地方水办第三方评估工作介绍、技术审查意见、地方管理部门对示范工程运行情况介绍,经质询和讨论,一致认为验收材料通过了水专项办审核,示范工程通过了第三方评估,技术成果通过了技术审查;在任务成果产出、知识产权申报、论文发表、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均达到了合同书规定的各项考核指标,材料齐全、规范,同意通过验收。财务专家组听取了财务验收汇报,查阅了课题审计报告等材料,经质询和讨论,一致认为课题各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专项经费和固定资产管理规范,预算调整手续合规,经费使用基本合理,地方配套经费已到位,验收资料基本完整,管理基本规范,同意通过验收。
“十二五”期间,该课题针对伊通河流域亟待解决的水体污染严重问题,从非点源污染控制与治理、纳污支流水体净化、水体生态修复和水环境管理决策等方面入手,集成了基于寒区水污染治理及水生态系统修复为核心的2项关键技术体系,构建了伊通河流域水环境评估及风险预警决策支持系统,整合治理技术产出和管理技术产出,形成了 “寒区重污染缓流型支流污染治理及生态修复集成技术” 标志性成果并进行了工程示范,为伊通河流域综合治理提供了重要技术支撑,为改善我省流域水环境质量提供了重要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