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08 15:40:00 来源: 字体显示:大 中 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吉林省环科废油脂加工有限责任公司向我厅提交了申请换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有关申请材料,经审查,拟许可内容如下:
一、法人名称:吉林省环科废油脂加工有限责任公司
二、法定代表人:马俊友
三、住所:吉林省九台市经济开发区北区
四、经营设施地址:吉林省九台市经济开发区北区
五、核准经营方式:收集、贮存、利用
六、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及经营规模:
收集、贮存、利用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中石油开采行业071-001-08,精炼石油产品制造行业251-001-08、251-002-08、251-003-08、251-004-08、251-005-08、251-006-08、251-010-08,非特定行业900-199-08、900-221-08、900-222-08,年经营规模40000吨。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中非特定行业900-200-08、900-201-08、900-203-08、900-204-08、900-209-08、900-210-08、900-214-08、900-217-08、900-218-08、900-219-08、900-220-08、900-249-08,年经营规模31300吨。
七、拟许可期限:5年
为公开环境管理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对该单位申请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不同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厅提出。
公示时间:2020年5月8日—2020年5月20日(10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
联系电话:0431-89963179
电子邮箱:188416918@QQ.com
通讯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813号,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邮 编:130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