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固体废物管理专栏 > 危险废物经营行政许可
危险废物经营行政许可

关于大安市长江石油技术有限公司申请换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公示

时间:2020-08-27 13:57:00 来源: 字体显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大安市长江石油技术有限公司向我厅提交了申请换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有关申请材料,经审查,拟许可内容如下:

  一、法人名称:大安市长江石油技术有限公司

  二、法定代表人:张雪梅

  三、住所:吉林省白城市大安市两家子镇红岗采油厂原四号中转站

  四、经营设施地址:吉林省白城市大安市两家子镇红岗采油厂原四号中转站

  五、核准经营方式:收集、贮存、利用

  六、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及经营规模:

  HW08废矿物油废物中石油开采行业071-001-08071-002-08,精炼石油产品制造行业251-001-08251-002-08251-003-08251-004-08251-006-08251-010-08,非特定行业900-200-08900-210-08900-221-08900-222-08900-249-08,年经营规模55000吨。

  七、拟许可期限:5

  为公开环境管理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对该单位申请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不同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厅提出。

  公示时间:2020828日—2020831日(2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

  联系电话:0431-89963179

  电子邮箱:188416918@QQ.com

  通讯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813号,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编:130033

责任编辑:环保厅王健[打 印][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本站建议使用ie8以上浏览器
地 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813号 邮编:130033 联系电话:0431-89963015
吉ICP备05001602号 网站标识码:2200000010

吉公网安备 220000020000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