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长春市子秋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向我厅提交了注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有关申请材料。公示如下:
一、长春市子秋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原持有的编号为“2201810081”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设施位于长春市九台卡伦经开区纬一路西,该危险废物经营设施已于2020年11月停止经营处置活动。经资料审查和现场核查,长春市子秋防水材料有限公司运营期间未对区域土壤及地下水造成影响,没有发生环境违法行为,无信访及环境污染事件。
二、拟同意该公司注销编号为:“2201810081”《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申请。
为公开环境管理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对该单位申请变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有不同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厅提出。
公示时间:2021年8月20日—2021年8月23日(2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
联系电话:0431-89963179
电子邮箱:jlssthjtgtc@sohu.com
通讯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813号,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邮 编:130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