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县“生态立县”助力绿色转型发展
发布时间:2017-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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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日报讯(记者王忠先 通讯员邱广玉)近年来,通化县始终持“生态立县”的重要方略,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为载体,助力绿色转型发展。

  着力绿化美化人居环境。截至目前,全县已完成山上造林总面积13.9万亩,义务植树255.6万株,河流绿化补植1042公里,道路绿化补植2687公里。完成了310个村屯绿化美化,其中省级试点村屯70个,省级绿美示范村屯27个,按计划完成或超额完成了造林绿化任务。同时,加快“创森”步伐,县城每年投入绿化资金300余万元,打造了乔、灌、花、草相结合的绿色模式,完善了生态功能,美化了人居环境,提升了城市品位。目前,“创森”工作有序进行,各项林业考核标准全部达标,等待检查验收。大安镇水洞村、兴林镇曲柳川村和大荒沟村先后被命名为“全国生态文化村”。通化石湖省级自然保护区晋级申报工作通过国家审批,成为吉林通化石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该县又争取了一个国家级重点生态项目。目前,保护区正抓紧进行规划及建设前期准备工作。

  推进恢复保护湿地和湿地公园建设。坚持“保护与恢复并重”的理念,把蝲蛄河流域退耕还湿作为全县重点生态工程来抓。2011年以来,共投入3000余万元,退耕还湿4030亩。通过退耕还湿和整治非法围垦,使湿地面积增加13154亩,取得了显著成效。严厉查处,保护湿地。《吉林省湿地保护条例》颁布以来,组织森林公安、林政稽查、林业工作站等相关单位,联合行动,开展湿地执法检查。恢复被侵占湿地78亩,有效保护了湿地资源。吉林通化蝲蛄河国家湿地公园一、二期工程现已全面完成。强化对湿地的保护和恢复,近三年共退耕还湿1926亩。在湿地公园营造榆树、柳树、杨树和杏树等树种的护岸林98.5万株,栽植芦苇27万株,坝前压柳9万根、1.5万延长米,强化了湿地公园的生态功能。

  加大生态和资源安全保护。集中对毁林种参进行专项整治,结合卫星片和航拍,调查清理非法毁林种参地块的位置、面积,指定人员进行死看死守。在对违法行为人处以罚款的同时要求把非法开垦林地造林恢复植被。针对全县林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森林公安部门认真开展以保护森林资源为主的各项专项整治行动,查处各类涉林案件1300余起,强有力地震慑和打击了涉林犯罪,保护了生态和资源安全。



( 来源 : 吉林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