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各类技术规定及管理方案,参会专家根据各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经过综合评定,确定拟委托承担单位名单,现予以公示。
序号
工作项目
拟委托承担单位
1
吉林省第二次工业污染源普查技术规定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2
吉林省第二次生活污染源普查技术规定
吉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3
吉林省第二次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集中式污水和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处置)普查技术规定
4
吉林省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移动源普查技术规定
吉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5
吉林省第二次污染源普查伴生放射性矿普查技术规定
吉林省辐射环境监督站
6
吉林省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普查技术规定
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
7
普查数据库建立、管理及普查数据传输技术规定
8
吉林省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技术规定
吉林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9
吉林省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
10
吉林省第二次污染源普查质量管理方案
11
吉林省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工作方案
吉林省正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2
吉林省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业源、生活源监测方案
13
吉林省第二次污染源普查试点工作方案
吉林省林业勘察设计研究院
14
吉林省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方案
吉林大学
15
吉林省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数据填报、审核、录入和上报管理办法
长春市嘉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6
吉林省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图件编绘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