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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普查办莅临吉林省检查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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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8-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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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6日,国家普查办主任洪亚雄带队一行9人抵达长春,对吉林省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进行抽查检查。16日上午,检查组来到吉林省普查办,查看了办公场所,仔细查阅吉林省清查工作相关资料。下午,吉林省政府副秘书长邱鹏主持召开国家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抽查检查启动会。国家普查办检查组全体人员、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各地市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各地普查办主任、省普查办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在会上,省环保厅副厅长陈绍辉就我省污染源普查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全面汇报。陈绍辉指出,吉林省高度重视污染源普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普查机构,落实工作经费,编制普查方案和技术规定,确定普查试点,广泛宣传动员,加强沟通协调,做好普查业务培训。下阶段,吉林省将按照国家的总体部署要求,着力组织做好全省污染源普查试点工作,做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阶段工作培训,全面做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大力宣传普查工作。

 

 

 

 

   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沈贵生就我省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进行汇报。沈贵生指出,吉林省普查清查工作开展过程中,人员、机构保障到位,编制发布普查方案,扎实开展宣传工作,"两员"培训、选聘有效落实,建立有效联系机制,循序推进信息化建设,逐级建立清查底库,依规划分普查小区,开展入户清查工作,强化调度督办与结果审核,推进清查工作与环境管理有机结合。随后,省农委同志就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了汇报。

 

   会上,国家普查办主任洪亚雄代表检查组介绍了此次检查的目的意义、背景、基本标准和安排。洪亚雄指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是一项意义重大国情调查,为加强污染源监管、防范环境风险、服务环境管理和综合决策提供支撑。他强调本次污染源普查要以环境质量为核心,分析影响环境质量的主要污染物与敏感物质,由污染物追溯污染源,由污染源调查其基本性质和活动水平,进一步核算出排放量,由排放量再来溯回环境质量。本次检查着力检查各级普查机构清查质量管理工作,初步计划抽取两个地市(州),选取6个普查小区,用汇总数据判定省内数据质量情况。

   会议最后,邱鹏副秘书长对迎检工作和下一阶段普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二是要加强配合,保证数据质量。三是要务实,下笨功夫、苦功夫、真功夫,实现质量至上,确保数据全覆盖,让数据有质量、有效果,指导全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将数据搞实搞全,为生态环境保护奠定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