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公示表
项目名称 |
通化市祥元矿业有限公司金厂镇夹皮白云岩矿矿产资源开发项目 |
建设单位 |
通化市祥元矿业有限公司 | ||||
建设地点 |
通化市东昌区金厂镇夹皮村小米营沟北1.20km处 |
建设规模 |
年开采70×104t/a白云岩矿石 | ||||
项目 审批部门 |
吉林省环境保护厅 |
总投资额 (万元) |
7176.58 | ||||
环评单位 |
吉林省冶金研究院 |
项目负责人 |
周巍 |
电话 |
15844046606 | ||
建设项目概况 | |||||||
该项目总投资7176.58万元,开采规模为70×104t/a白云岩矿石,服务年限40a,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开拓方式为公路开拓—汽车运输,采矿方法为自上而下台阶开采,缓帮开采工艺。 | |||||||
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 |||||||
(1)施工期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及运输道路洒水降尘,合理设置设备和材料的堆放点,避免起尘原材料的露天堆放。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旱厕及沉淀池要做防渗,机械清洗场所地面硬化。采用节能环保设备,各种设备采取减震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施工垃圾送建筑垃圾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处理。 (2)运营期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营运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淋溶水经沉淀后全部回用,矿坑涌水部分回用,剩余排入小米营河;废气主要为凿岩、铲装、矿石转运等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粉尘,排土场扬尘等,拟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噪声主要为各种机械设备噪声,施工机械选用低噪声设备、进行隔声、减振、加强设备维护、避免夜间施工,再经距离衰减后,环境噪声可以达标;固体废物主要有采矿废石、生活垃圾和沉淀池污泥。采矿废石堆存于排土场,服务期满后封场;矿区内设置垃圾收集装置,定期送城市垃圾处理厂;沉淀池污泥送排土场堆存。 | |||||||
公众反馈联系方式 |
信件反馈 |
邮编:130033 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813号 收件单位:吉林省环保厅环境影响评价处 | |||||
电话反馈 |
联系人:环评处 电话:0431—89963070 | ||||||
1. 建设项目概况
1.1 建设相关背景
金属镁是一种较铝更轻的金属,熔点
从发展看,我国镁合金工业前景乐观,航空、通讯、建筑、食品包装、饮料罐用镁合金材料对镁的需求量会有很大增长。汽车用镁合金压铸件在我国刚刚起步,据有关部门统计,每生产10万辆轿车用镁合金2500t,随着我国轿车产量巨增,对镁合金用量将迅猛增长。加之镁在钢铁脱硫等领域的开拓,国内用量将供不应求。
为此,通化市祥元矿业有限公司提出本项目建设,本矿属易采、加工技术简单的中小型矿床,当前形势下进行开发利用必然具有很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本项目的建设将为项目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起到积极促进作用,同时可以解决部分人员就业,社会效益深远。
项目名称:通化市祥元矿业有限公司金厂镇夹皮白云岩矿矿产资源开发项目
性 质:新建
建设地点:本项目通化市东昌区金厂镇夹皮村小米营沟北1.20km处,距通化市南西205°方向直距13km,行政区划隶属通化市东昌区金厂镇夹皮村。矿区地理坐标:东经 125°53′15″~125°54′55″,北纬 41°38′00″~ 41°38′30″。矿区东侧距G303国道2km,有乡间水泥路相连,距通化火车站22km,交通比较方便。建设项目地理位置见图1-1。
1.3 总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7176.58万元。
1.4 建设规模及产品方案
本项目产品为冶炼用白云岩矿石,开采规模为70×104t/a白云岩矿石。
本项目矿石采出后采用汽车直接运输至吉林省祥元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碎站,矿石加工及冶炼均在该公司进行。该公司位于本项目露天采场南侧1.5km处(中间有山脊相隔)。本项目露天采场与该公司之间有公路相连,运输较为方便,运输距离约为5km。
1.5 场区占地及土地利用情况
本项目占地主要包括采矿场占地、排土场占地和附属设施区占地。其占地面积及占地类型见表1-1。
表1-1 项目占地面积及占地类型
序号 |
工程名称 |
单 位 |
征地面积 |
占地类型 |
1 |
露天采场 |
hm2 |
24.40 |
林地 |
2 |
排土场 |
hm2 |
21.50 |
林地 |
3 |
联络道路 |
hm2 |
2.00 |
利用原有林道拓宽 |
4 |
附属设施区 |
hm2 |
0.50 |
村庄用地 |
|
合计 |
hm2 |
48.40 |
|
1.6 矿产储量及矿区范围
(1)探明地质储量
依据通化市德源矿产勘查开发中心提交的《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金厂镇夹皮白云岩矿详查报告》,探明的地质资源储量详见表1-2。
表1-2 矿床地质资源储量表
矿层号 |
资源储量类型 |
编码 |
矿石量(kt) |
平均品位(%) | ||
MgO |
SiO2 |
K2O+Na2O | ||||
1 |
储量 |
122 |
21452 |
|
|
|
基础储量 |
122b |
23836 |
20.26 |
2.61 |
0.11 | |
资源量 |
333 |
10047 |
20.13 |
2.77 |
0.12 | |
资源储量 |
122b+333 |
33883 |
20.20 |
2.68 |
0.12 |
(2)设计利用资源储量
对境界内控制的经济基础储量(122b)全部利用,对境界内333级资源量取0.8可靠性系数进行利用。
设计对露采境界内资源储量进行了圈算,设计利用资源储量(122b+333)共计为27658.4kt,详见表1-3。
表1-3 设计利用资源储量表
资源储量编码 |
矿石体积(万m³) |
矿石量(kt) |
矿石平均品位(%) |
122b |
774.67 |
22078.1 |
mgO:20.22% SiO2:2.66% Na2O+K2:0.11%。 |
333 |
195.80 |
5580.3 | |
小计 |
970.47 |
27658.4 |
(3)矿区范围
矿区开采范围由以下四个拐点坐标圈定,详见表1-4。采矿标高为634m至475m。
表1-4 矿区范围拐点坐标
拐点编号 |
X |
Y |
1 |
4611887.32 |
42491589.00 |
2 |
4611887.32 |
42492099.00 |
3 |
4610987.32 |
42492099.00 |
4 |
4610987.32 |
42491589.00 |
开采标高635-475m,剥离标高638-475m |
(4)服务年限
露天境界内矿石量合计为2765.84×104t,年采矿石70×104t,矿山计算服务年限约40a。
1.7工程组成及建设内容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采石主体工程、辅助工程等。具体工程组成情况详见表1-5。
表1-5 工程项目组成表
工程 类别 |
单项工程 |
工程内容 | |
采矿场 |
主体工程 |
露天采场 |
露天采场占地面积24.4hm2,开采标高为475m~635m。根据矿体赋存条件和境界圈定原则,确定设计开采采坑上部尺寸为905m×280m,下部尺寸为585m×95m,设计采用水平分层开采,开采方法采用自上而下台阶开采,缓帮开采工艺。 采用自上而下水平台阶纵向采剥工艺,即沿各工作水平地形掘单壁(或双壁)堑沟,形成各水平初始工作面,然后由上盘向下盘纵向推进(大体由东向西推进)。 |
排土场 |
排土场设置于采场西侧山坡上,为开放式排土场,分三个阶段排土,每个阶段设计最大堆高均为30m,堆存边坡35°。排土方向总体自上而下、自北向南方向。服务年限内排废石总量(实方)为397.45×104m3,表土总量9.18×104m3,总排放量为406.63×104m3。松散系数1.5,沉降系数1.25,则所需排放容积为487.96×104m3。排土场占地21.5hm2。采用自卸式汽车、推土机联合排土方式。 | ||
辅助工程 |
办公区 |
办公生活区设置在矿区东南侧500m上小米营子村,主要建设采矿办公室、值班室、材料棚、避炮棚等,总占地面积0.5hm2。办公生活区位于采区爆破危险警戒线外部,安全性良好,同时交通条件便利,有利于采区的生产协作和物资、产品的内外部运输。 | |
供水 |
生活用水采用山泉水(上小米营村已有供水管线接入),生产用水采用采场涌水。 | ||
排水 |
矿床主要充水因素为大气降水,但汇水面积有限。矿山绝大部分属山坡露天开采,地形条件有利于自然排水,初期不需投入排水设备,采用自然排水方式,同时保证场内地面坡降不小于5‰,避免场内积水。为减少大气降水直接流入开采境界内,在场外可产生汇水的迎水坡面(南北端帮处)设置截水沟,以拦截和疏导地表迳流,避免上部汇水流入采场。截水沟底宽1m,沟深1m,边坡1:1。 下部40m属凹陷露天,可在生产后期采用水泵集中排水,即在最低工作水平设置集水池,采用水泵将场内积水扬至场外。 生活废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 | ||
供电 |
用电主要是机修用电及照明用电。供电由采场附近农用线路T接,可满足本项目生产生活用电需要。 | ||
供热 |
本项目为季节性生产,生产不用热,冬季不生产,无需采暖供热。 | ||
道路 |
修建碎石道路1.5km,路基B=9.0m、路面b=6.5m | ||
炸药库 |
矿山不设炸药库,爆破工作委托当地专业爆破公司进行爆破。本项目年消耗炸药180t,导爆管8.77万m,雷管5.068万发等。 | ||
油库 |
矿山不设油库,柴油等由当地石油供应商供货到矿。 |
本项目分为采石工业区和生产辅助区。矿山不设置专门矿石堆场,矿石爆破后堆放在采场作业平台上,经前装机装入自卸汽车直接运出。矿山不设置爆破器材库,所需炸药雷管等由当地民爆公司提供。
(1)采石工业区:分为露天采场和排土场。
采场:露天采场以山坡露天为主,采场最低标高475m,最高标高635m,占地面积24.4hm3。
排土场:排土场设置于采场西侧山坡上,为开放式排土场,排土场占地21.5hm2。采用自卸式汽车、推土机联合排土方式。可满足矿山排土需要。
(2)生产辅助区
采矿附属设施区布置在采矿工业区东南侧500m上小米营子村,主要包括采矿办公室、值班室、材料库等设施。采矿附属设施区位于采区爆破危险警戒线外部,安全性良好,同时交通条件便利,有利于采区的生产协作和物资、产品的内外部运输。
2.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2.1 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
(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所在区域PM10、SO2、NO2的占标率均小于1,说明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较好,满足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具有较大的环境容量。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小米营河所设置2个监测断面中SS超标,小米营河其余各项目指标与夹皮沟河各项目指标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体要求。其中SS超标可能是由于本次监测时间处于雨季,雨季冲刷致使地表大部分悬浮物汇入小米营河所致。
(3)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由评价结果可知,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水质较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标准要求
(4)声环境现状
通过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区标准。
2.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经估算模式预测的正常排放情况下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为粉尘Pmax=6.17%,小于10%,评价范围:以采矿区为中心,2.5km为半径的圆形区域。
(2)地表水
小米营河“上小米营断面—夹皮沟河河口”,长约4km河段;夹皮沟河“小米营河河口上游0.5km—浑江河口”,长约3km河段。总计约7km河段。
(3)地下水
区域水文地质单元
(4)噪声
采矿区及办公生活区周围200m范围内。
(5)生态环境
生态评价范围为本项目占地边缘外扩1000m区域作,评价区面积7.127km2。
2.3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位于通化市东昌区金厂镇夹皮村小米营沟北1.2km处。根据现场踏查,采矿区北侧、东侧和西侧均为林地,评价区主要村屯为上小米营、下小米营和江沿村;主要河流为小米营河、夹皮沟河和浑江。采矿区周边环境质量现状照片见图2-1,矿区周边环境敏感点分布图见图2-2。本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及保护级别详见表2-1。
表2-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类别 |
保护目标 |
相对方位与距离 |
功能 | |||
露天采场 |
排土场 |
办公区 |
运输道路 | |||
地表水 |
小米营河 |
南侧950m |
南侧850m |
东南侧60m |
南侧10m |
Ⅲ类 |
夹皮沟河 |
西南侧2600m |
西南侧2300m |
西南侧3500 |
南侧20m |
Ⅲ类 | |
浑江 |
西侧2000m |
西侧1800m |
西侧2500m |
西侧2000m |
Ⅴ类 | |
声环境 |
上小米营 |
东南侧500m |
东南侧900m |
所在地 |
两侧 |
1类 |
下小米营 |
南侧900m |
南侧800m |
西南侧1300m |
两侧 | ||
江沿村 |
西南侧2600m |
西南侧2300m |
西南侧3500m |
两侧 | ||
环境空气 |
采矿区周边村屯,主要为上小米营村、下小米营村和江沿村。 方位及距离同声环境 |
二类区 | ||||
地下水 |
采矿区周边村屯,主要为上小米营村、下小米营村和江沿村。 方位及距离同声环境 |
Ⅲ类 |
3. 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结论
3.1 施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本项目为露天开采项目,施工期生产工序与运营期基本一致,各项污染物源强也基本一致,所以本环评对施工期仅简单分析,不对其进行影响预测。
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包括爆破废气、露天采矿场扬尘、排土场扬尘和运输扬尘等。
(1)爆破废气
爆破过程可产生废气NOx及水蒸汽,其中水蒸汽无毒无害;N2O俗称笑气,吸入后可使人暂时失去知觉,对人体有害。操作人员可通过防毒面具吸收或暂时撤离爆破现场的办法解决,另外选择大气扩散条件较好的时间进行爆破,有助于废气尽快扩散。
(2)露天采场扬尘
露天采场扬尘主要包括钻孔粉尘、爆破粉尘、破碎粉尘和产装粉尘。
本项目采用KQ90潜孔钻机分段湿式钻孔,钻孔时,将压力水通过潜孔钻机送入孔底,以抑制岩尘产生和湿润、冲洗并排出产生的岩尘,不会产生粉尘。
爆破粉尘产生量为矿岩爆破量的0.0033%。通过洒水可以大大降低爆破过程产生的粉尘,一般可降低80%左右,在产生的粉尘当中约有80%回落露天采场内,基建期仅为6个月,其爆破岩石量较少,因此粉尘产生量较少。
破碎主要指对不合格大块选用1台装配于挖掘机的液压碎石机进行二次破碎,破碎前对岩石和矿石洒水,破碎后也进行洒水,可有效降低破碎粉尘排放量。
在用装载机装车时可产生粉尘污染,如果料斗举得过高或风速较大时,粉尘污染较大;剥离物装卸过程粉尘产生量的大小与矿岩硬度、自然含湿量、装卸高度、风流速度及治理水平等一系列因素关系密切,主要措施为洒水抑尘,增大矿岩湿度。根据矿山统计资料,一般干燥情况下,汽车产装粉尘的产生量为
(3)排土场扬尘
本项目基建期将产生约约6.25×104m3表土和15×104m3废石,堆放于排土场中,在堆放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堆放粉尘。在排土场四周及场内安装洒水喷淋装置,定期洒水降尘,采取措施后排土场扬尘可有效减少。
(4)运输扬尘
本项目运输道路分两段,一段为进场道路,为砂石路;另一段为村道,为沥青路。在运输过程中,尤其是进场砂石路,运输过程将不可避免产生粉尘。运输扬尘主要包括两部分,一部分为道路路面扬尘,另一部分为运输矿石扬尘。特别是当气候条件不利时,扬尘现象就更严重。对运输道路定期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加盖苫布等,采取措施后可有效减少运输粉尘排放量。
综上,本项目施工期各类废气污染物均采取了合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1)生产废水
施工生产废水主要是含有泥浆或砂石的工程废水。预计施工废水产生量约为20m3/d,整个施工期为180d,施工废水产生量为3600m3。施工废水排入防渗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上清液用于淋洒现场道路,场区降尘和排土场降尘等。
(2)施工生活污水
施工生活污水来自施工期进场的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预计每天有50人在施工现场作业,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1.2m3/d,施工期为180d,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216m3/a。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进入附属设施区新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
经采取以上措施后,对周围地表水体影响较小。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噪声、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和爆破噪声,其中施工机械噪声主要是由挖掘机和推土机等运行时产生,其声级值最高可达95dB(A),爆破噪声为瞬时性和间歇性噪声源,噪声可达到110dB(A)。不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
拟采取的治理措施:施工单位在组织施工时,应选用较低噪声的设备,对于高噪声机械设备应安装消音减振设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22:00-6:00)施工,昼间运行机械的时间也应尽量避开人们的休息时间,以免造成噪声扰民影响。爆破时选取合理时间段,避开周边居民休息时间。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是暂时性的,待施工结束后影响也将消失。
3.1.4 固体废物污染分析
施工期固体废物为矿山基建及剥离作业产生的表土及废石,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基建期采矿场和第一阶段排土场剥离表土约6.25×104m3,采矿场废石产生量约15×104m3,施工期生活垃圾产生量约4.5t,设置垃圾暂存箱,集中收集定期外运处理;附属设施区建设产生建筑垃圾约为40t,用于修建道路。
本项目剥离表土和废石均堆放于第一阶段排土场中,表土和废石分区堆放,第一阶段完成后,废石场封场,表土可全部作为植被恢复用土;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收集点,集中收集后送垃圾处理厂处理;附属设施区产生建筑垃圾用于修建进场道路。
综上所述,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均采取合理处置方式,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3.2 运营期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包括爆破废气、露天采矿场扬尘、排土场扬尘和运输扬尘等。
(1)爆破废气
爆破过程可产生废气NOx及水蒸汽,每公斤硝铵炸药可产生0.55kg(或
操作人员可通过防毒面具吸收或暂时撤离爆破现场的办法解决,另外选择大气扩散条件较好的时间进行爆破,有助于废气尽快扩散。
(2)露天采场扬尘
露天采场扬尘主要包括钻孔粉尘、爆破粉尘、破碎粉尘和产装粉尘。
经过可知,露天矿石开采粉尘在项目下风向最大一次落地浓度为0.0201mg/m3,占标率为2.23%,对应的距离为467m,浓度限值远远小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项目所处区域盛行西南风,采场最近敏感点为东南侧500m为上小米营子和南侧900m下小米营,其中下小米营位于本项目侧上风向,上小米营位于采矿区侧下风向,由估算模式浓度预测结果可知,最大落地浓度距离为467m,所以露天采场粉尘对附近村屯影响较小。综上所述,本项目露天采场各粉尘产生环节再采取洒水降尘等有效措施后,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及居民产生太大不利影响。
(3)排土场扬尘
排土场主要堆存剥离表土和废石,其中剥离表土均压实,堆存废石块径较大,不易产生扬尘。本环评以第二阶段排土场进行预测,经类比估算,在年平均风速及不采取任何防治措施条件下,其粉尘产生量约为3.8t/a。为减轻排土场扬尘,环评要求每阶段排土场完成后,均进行生态恢复,地表覆土并种植植被,可有效减少排土场污染面源,同时要求在每个阶段排土场四周及中间安装洒水喷淋装置,定期对排土场洒水降尘。采取措施后,其粉尘排放量可减少85%,排放量约为0.57t/a,采取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排土场距离最近村屯为南侧850m下小米营,下小米营位于排土场上风向,且中间各种植被相隔,排土场产生粉尘对其影响不大。
(4)运输扬尘
本项目运输道路分两段,一段为进场道路,为砂石路;另一段为村道,为沥青路。在运输过程中,尤其是进场砂石路,运输过程将不可避免产生粉尘。运输扬尘主要包括两部分,一部分为道路路面扬尘,另一部分为运输矿石扬尘。特别是当气候条件不利时,扬尘现象就更严重。
针对道路运输路面扬尘,环评要求配备5吨洒水车定期对运输道路洒水降尘。每日洒水不得少于8次,天气干燥情况下应增加洒水次数,确保路面含水率,同时车辆要减速慢行,减少路面扬尘;对于运输矿石扬尘,环评要求运输前增加矿石含水率,并采用苫布遮盖,可有效减少运输矿石扬尘。
采取上述措施后,可有效降低运输扬尘排放量,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本项目废水主要由采场涌水、生活污水和排土场淋溶水三部分组成。
(1)采场涌水
为方便预测及保证预测结果准确性,本环评涌水量采用丰水年涌水量作为预测。丰水年丰水期涌水量为4537.47m³/d,丰水年平水期涌水量为648.21m³/d。其中丰水期按90d计,平水期按270d计,则丰水年采场总用水量为583389m3/a。
采场涌水中主要污染物为SS,浓度约为50mg/L,在采矿场中部设置一座集水池用于收集采场涌水,集水池容积600m3,规格10m×10m×6m,可满足最大涌水量情况下3小时储存量,经集水池简单沉淀处理后通过水泵打入矿区设置沉淀池,沉淀池容积为900m3,规格15m×10m×6m,可满足最大涌水量情况下4.5小时储存量。经集水池和沉淀池处理后SS浓度约为20mg/L。其中约有7680m3/a用于采场、排土场、爆破和道路降尘用水、爆破及降尘用水,剩余575709m3/a通过新建排水明渠排入小米营河。外排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
采场丰水年丰水期涌水量为4537.47m³/d,约190m3/h。根据(GB50014-2006)《室外排水设计规范》中第6.5节沉淀池设计一般规定可知,初次沉淀池设计沉淀时间为0.5~2h,二次沉淀池设计沉淀时间为1.5~4h。本工程采矿场中部设置收集池具有一定的简单沉淀作用,其容积为600m3,可满足最大涌水量情况下3小时储存量;本工程所设置沉淀池容积为900m3,可满足最大涌水量情况下4.5小时储存量。综上,本工程所设置收集池和沉淀池均符合(GB50014-2006)《室外排水设计规范》中沉淀池设计规定,且沉淀时间远高于该标准。所以,本工程设计收集池和沉淀池合理可行。
(2)排土场淋溶水
根据类比分析,丰水期排土场淋溶水产生量约为45m3/d(4050m3/a,按90d计),在排土场下游设置沉淀池,容积50m3,规格5m×5×2m,经沉淀池处理后通过在下游设置排水明渠排入小米营河。
(3)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4m3/d(576m3/a),主要水污染物为COD、BOD5、SS及NH3-N。排入拟建的防渗旱厕,由周边村民定期清掏作为农家肥。
综上所述,本项目在采取了各项有效措施后,外排废水仅为大气降水所产生的采场涌水和排土场淋溶水,其外排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对受纳水体小米营河影响较小。
3.2.3 噪声影响预测与评价
经预测东南侧500m上小米营处噪声预测值最大为45.5dB(A),南侧800m下小米营处噪声预测值最大为46.4dB(A),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区昼间标准。夜间不生产,不会对其产生影响。
综上,通过选择低噪声设备,对设备采取相应的消声、减振降噪措施,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再经距离衰减及树木隔声后,项目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2)爆破噪声
本项目爆破噪声为瞬时性和间歇性噪声源,噪声可达到110dB(A)。经预测在爆破进行的情况下,矿界565m的范围以内,噪声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区标准。由于周围村屯等敏感目标距露天开采境界最近距离为500m,其中距离600m以内居民有3户,因此爆破噪声对这三户居民影响较大。
(3)运输噪声
经预测交通运输噪声对周边村屯影响较小,为减轻噪声影响,环评要求夜间禁止运输,昼间途经村庄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严加管理,措施到位,必须对运输车辆加强养护,切不可超负荷运行。
根据工程污染分析可知,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剥离表土、废石、生活垃圾和沉淀池污泥。
2014年7月谱尼测试对废石进行浸出试验,试验结果见表2-17。浸出试验结果表明,废石中有毒有害元素含量均低于《危险废物鉴别标准》中浸出毒性鉴别标准值,废石不具有浸出毒性,废石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剥离表土、废石、生活垃圾和污泥,不同的固体废物其对环境的影响亦不同,对环境影响的大小与固体废物的性质、处置方式、管理措施密切相关,以下分别进行分析。
① 剥离表土和废石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剥离表土产生量2.93×104m3,废石产生量为382.42×104m3。表土和废石均送往各个阶段排土场堆存,各个阶段排土场均分表土区和废石区。
② 生活垃圾
矿区拟定职工人员100人,生活垃圾12t/a。矿区内设置垃圾箱,定期送城市垃圾处理厂处理。
③ 污泥
该矿新建沉淀池将产生污泥,产生量约为46t/a。可送各阶段排土场表土区堆存,待闭矿期作为植被恢复用土。
综上,本项目所产生固体废物均采取了合理的处置方式,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3.2.5 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1)对地下水水位影响分析
矿区及附近无大的地表水体,采矿权范围内的矿体位于山坡上,高于当地侵蚀基准面,地形有利于地表迳流排泄,矿坑充水因素主要为受大气降水补给。
本项目开采标高位于当地最低侵蚀基准面以上,但采场涌水和排土场淋溶水将有部分渗入地下,根据区域地层岩性条件和包气带特征等可知,其渗透性较差,渗入地下量较少,开采活动不会导致地下水位下降或水源枯竭问题。
(2)对地下水污染影响分析
根据谱尼测试对项目废石和矿石的淋溶试验数据分析可知,废石和矿石淋溶试验中浸出液各检测值可满足《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 3-2007),不属于危险废物,属于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根据废石和矿石浸溶水试验测试结果,浸溶水含少量重金属离子成分,且项目区颗粒细密,渗透性差,吸附能力强,污染物迁移慢,其中渗入地下水量较少,虽对地下水有一定影响,但不会造成污染。
(3)对居民生活饮用水的影响分析
本项目附近村屯为采矿场东南侧500m外上小米营和南侧900m下小米营。经调查,这两个村屯饮用水源均为山泉水,水源引自上小米营东北侧一岔沟上游(距离本项目露天采场西北侧边界约900m),取水口海拔约为643m,采用管线给两个村屯供水,供水管线沿道路敷设。因此,评价区地下水无供水意义。该取水口与本项目采矿场中间有山脊相隔,处与不同水文地质单元,两者无水力联系。本项目排水通过三岔沟设置排水明渠排入小米营河,位其下游。因此,本项目排入不会对村屯饮用水产生影响。
3.3 生态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3.3.1 本项目土地利用情况
本项目新增占地48.4hm2,土地利用现状为林地、农田、村庄用地和道路用地。本项目占用林地45.9hm2,隶属于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林业局,15林班及16林班经营范围,以天然次生林为主,是典型的的针叶混交林,林种为一般用材林,占地范围内无国家级省级公益林。
矿山开发对当地森林生态系统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对林木的砍伐造成的对森林生态系统结构的破坏,从而可能对森林生态系统的功能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1)林木砍伐量
本项目占用林地面积45.9hm2,主要占用东昌林业局15林班16、18、19、36、39、40、41、42、43、48、49、51、52、53、54、55、65、66、69、70、71、72、73、81、83、84、95小班,16林班28、29、48、49、50、51、72、73、74、75、89、90、91、92、93、94、105小班。项目占用林地性质为一般用材林,林种为商品林,树种主要为阔叶混交林、落叶松林和灌木林。占用林地将砍伐树木约36720棵,其中:柞树9180株、落叶松16524株、椴树7344株、樟子松2570株、杂树860、红松28株、黄檗132株、胡桃楸65株、紫椴17株。砍伐树木大多为中/近熟林。
(2)砍伐林木种类
本项目占用林地需要砍伐的林木绝大多数中、近熟林,树种主要为柞树、椴树、落叶松、樟子松等阔叶树木为主,其中有红松、黄檗、胡桃楸和紫椴属于保护树种。
(3)对森林蓄积量和生物量的影响分析
林木砍伐必然带来森林蓄积量和生物量的变化,预计破坏的林木面积45.9hm2,林木数量36720株,相应将减少森林蓄积量4520.9m³左右,评价区蓄积量为56156.75m3,蓄积量的减少占评价区森林蓄积量的8.05%
(4)对森林生态系统功能的影响分析
森林生态系统具有涵养水源、减少土壤侵蚀和发生水土流失、提供氧气、为野生动物提供栖息地、保持自然界的生物多样性、为人群提供休闲游览场所等多种明显和潜在的生态功能。由于本项目的实施,将会给当地的森林生态系统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但是由于破坏的林地并因此而减少的森林蓄积量占8.05%左右,因此对森林涵养水源的工程影响较小。
但在局部地段可能影响程度会比较大些,如本次占用林地面积主要为露天采场和排土场建设过程中,因此在项目建设逐年发生的林地占用和破坏对区域森林生态系统破坏相对较大,可能对这一带的森林生态系统功能造成一定不利影响,尤其是对这一带鸟类和两栖类的栖息地形成一定的破坏,使其种群数量在一定时间内有所减少。
(5)对涵养水源功能的影响分析
森林的林下植被丰富,具有很厚的枯枝败叶层,降雨一般不会直接形成地表径流,而是通过枯枝败叶层逐渐渗入土壤,因此森林犹如一座巨大的储水库,具有很强的涵养水源功能。
根据吉林省林科院对长白山地区15302hm2林地的25个土壤类型观测资料,平均每公顷有林地可以涵养水源4000t/hm2。则可以计算评价区内607.1hm2林地总的涵养水源量约为2428400t/a,由于本工程的建设而永久破坏的45.9㎡林地将减少水源涵养量183600t/a,使区内森林水源涵养功能下降7.56%左右,因此矿区砍伐的林木对区域的水源涵养功能基本不会产生较大影响。
矿山开发占地将会造成被占土地上的植被破坏,减少植被生物量。本区林木的单位蓄积量平均为92.5m³/hm2,按木材容积率0.6计算,评价区森林(607.1hm2)总生物量约为33694.05t。
本工程占地的植被类型主要为主要林地,占地将会带来上述植被生物量的损失,林地各类植被生物量损失约为3480.6t,占评价区现有森林总生物量的10.33%。
(1)对野生植物影响分析
项目占地需要砍伐较多的树木,初步估算约为36720株,主要发生在排土场和露天采场建设过程中,砍伐树木主要为柞树、椴树、落叶松、樟子松等阔叶树木为主,其中有红松、黄檗、胡桃楸和紫椴属于保护树种。
红松、黄檗、胡桃楸和紫椴属于重点保护树种,在林区可见到,但成片分布面积不大。初步估算砍伐各类保护树种约242株,绝大部分为幼/中龄树木。项目建设使这些树木遭到破坏,需要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对于幼林树木,可以采取整体移栽方式;对于中龄树木,移栽后补易成活,企业应到林业部门申请砍伐指标,按照砍伐指标要求砍伐保护树种,同时应对保护树种进行补偿。
(2)对野生动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所在区域距离周边村屯较近,东南侧500m为上小米营,南侧900m为下小米营,且项目两侧沟谷内均有农田,因此,区域内人员活动相对频繁,人类的生产和生活等活动对当地的野生动物干扰强烈,据调查,区内小型野生动物如松鼠、大林姬鼠、鼬类等常可见到;林栖鸟类大山雀、山斑鸠、环颈雉、啄木鸟等分布较广泛;两栖类林蛙在山谷溪流旁较多,但多为人工养殖,野生数量极少;在居民点附近主要为村栖型鸟类喜鹊、乌鸦、麻雀、家燕等。评价区内没有国家和吉林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本项目占用林地45.9hm2,其中排土场占地是逐年发生的。林地面积的减少,将造成森林鸟类栖息地的减少,影响鸟类的觅食和繁殖。但是林地减少对鸟类的影响并非伤害性影响,只是对鸟类造成干扰,鸟类的规避本能会使其远离被干扰地区,向更深的林区或沟谷以外的其他地区迁徙,而使区内数量有所减少。
综上所述,项目建设对区内野生动物有一定影响,但其影响程度在可接受范围内。
3.3.5 对农业生态的影响分析
本项目占地范围内不占用农田,因此不会减少农田植被生物损失量。
本项目周围及运输路线两侧均有农田分布。通过类比调查,堆场粉尘及运输扬尘大部分落在运输沿线、场区附近及相邻农田,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粉尘在刮风时缓慢降落在树木和农作物的茎、叶面上,程度不同地影响太阳辐射光合作用,而减弱叶片中叶绿素合成,其影响程度与矿区及运输路线的远近成正比,离矿区及运输路线越近粉尘降落量越多,影响透光率大,光合成量少;不同作物茎叶受污染的影响程度有所不同,如叶片面积大,叶片不光滑者即大豆、茄子等叶片受污染较重。
3.3.6 矿山开发景观生态学影响评价
就项目区而言,该评价区属自然和人工相结合的生态体系,是由森林生态系统、水域生态系统、道路等人工生态系统有规律的相间组成。决定生态体系的内因是森林植被,决定生态体系的外因则是认为因素。评价区地处山区,矿产资源和林业资源均较丰富,对于该项目来说,地下资源丰富,地表林业资源也较好,但由于矿区建设及运行势必破会植被、占用土地、各类污染物等破坏生境的行为,给当地的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如弃土废石占地、水土流失加剧等。矿区的运行虽然会有多个方面影响景观生态体系,使体系负面组份优势度有所上升,林地优势度有所下降,但是在人为加大生态恢复的力度下,通过努力,林地的模地地位依然可以保持,项目运行对评价区自然体系的质量没有重大影响。
3.3.7 矿山开发对湾湾川市级自然保护区的影响分析
本项目距离湾湾川市级自然保护局直线距离约2km,且中间有山体相隔,项目建设不会对其产生影响。
3.3.8 闭矿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闭矿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出现在露天采场和排土场。开采终了对露天采空区进行清理平整,在其基础上复垦或复值。要在终了平台上覆土种植农作物或植树、种草进行复垦。同时也对排土场进行生态恢复。采取生态恢复措施后,对区域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将会逐渐降低。
终场后对整个露天采场和排土场进行全面、系统的绿化工作。全面绿化后,植被尚需要一定的恢复期,在恢复期内,其生态效应将逐渐发挥。草本植物一般2年内即可发挥效应,而乔木生长需要较长时间,没有十年二十年难于见效。而且采场和排土场一带地形、土质均发生了较大变化,排土场由原来的沟谷地形改变为平地,露天采场由原来的山地变成凹地,表层土壤可以利用施工剥离的表土覆盖,但深层土壤结构则明显改变。这些植物生长条件的变化,可能对库区内的植物在今后自然演替过程中的群落构成、物种变化产生一定影响。由于库区内无重要保护物种,因此这种变化对区内森林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改变较小。
闭矿期由于对附属设施区地面建筑物等均予以拆除,并进行植被恢复或复垦,矿区景观虽然暂时不能完全恢复到原来的状态,但经过一段时间后,绿色景观可以逐渐得到恢复,使闭矿后矿区景观与原有景观逐渐相融。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工程建设占地对周边地区的土地利用格局和区域景观格局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4. 环境影响减缓对策与措施
4.1.1 废水
施工期主要产生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施工废水主要是含有沙粒的废水,主要包括车辆冲洗废水和砂石料洗料废水等。车辆冲洗废水设置收集池收集,收集后与其它生产废水一并排入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全部回用于施工生产,沉淀污泥可清运至第一阶段排土场表土区堆存,不得与生活垃圾一并处理;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全部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施工场地设置和原材料堆放场地要远离地表水体,严禁将建筑垃圾等倒入水中。
4.1.2 废气
施工期爆破操作人员可通过防毒面具吸收或暂时撤离爆破现场的办法解决爆破废气的影响,另外选择大气扩散条件较好的时间进行爆破,有助于废气尽快扩散;采用KQ90潜孔钻机分段湿式钻孔;爆破过程中采取洒水措施,确保矿石含水率;破碎前对岩石和矿石洒水;产装前对矿石预湿充分;排土场四周及场内安装洒水喷淋装置,定期对排土场洒水降尘;配备5吨洒水车定期对运输道路洒水降尘;施工场地运输车辆出口处地面硬化,并修建水喷淋装置和防渗的车辆轮胎冲洗池,对运输车辆进行冲洗,减轻二次扬尘污染;建筑物建设应采用商品混凝土,减轻施工现场灰土及混凝土拌和扬尘污染;原材料堆放时要进行遮盖,并禁止大风天施工。
4.1.3 噪声
(1)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并且在使用过程中经常检修和日常养护,保证正常运行。
(2)高噪声机械设备应安装消音减振设施,使用地点应该远离居民,通过采取工人轮换作业,使操作人员暴露于高噪声环境的时间缩短到低于劳动保护有关标准规定。对高噪声接受者实行个人防护,如佩带耳罩、头盔等防噪用品。
(3)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22:00-6:00)施工,昼间运行机械的时间也应尽量避开人们的休息时间,以免造成噪声扰民影响。
(4)要求爆破时间避开周围居民的休息时间,即爆破安排在8:00-12:00和15:00-18:00进行,禁止夜间施工,同时尽量避免多炮眼同时爆破。
4.1.4 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为矿山基建及剥离作业产生的表土及废石,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基建期采矿场和第一阶段排土场剥离表土约6.25×104m3,采矿场废石产生量约15×104m3,施工期生活垃圾产生量约4.5t,附属设施区建设产生建筑垃圾约为40。
本项目剥离表土和废石均堆放于第一阶段排土场中,表土和废石分区堆放,第一阶段完成后,废石场封场,表土可全部作为植被恢复用土;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收集点,集中收集后送垃圾处理厂处理;附属设施区产生建筑垃圾用于修建进场道路。
4.2.1 废水
(1)采场涌水
根据前文分析可知,采场丰水年总涌水量为583389m3/a,在采矿场中部设置一座集水池用于收集采场涌水,集水池容积600m3,规格10m×10m×6m,可满足最大涌水量情况下3小时储存量,经集水池简单沉淀处理后通过水泵打入矿区设置沉淀池,沉淀池容积为900m3,规格15m×10m×6m,可满足最大涌水量情况下4.5小时储存量。经集水池和沉淀池处理后其中约有7680m3/a用于采场、排土场、爆破和道路降尘用水、爆破及降尘用水,剩余575709m3/a通过新建排水明渠排入小米营河。
(2)排土场淋溶水
丰水期排土场淋溶水产生量约为45m3/d(4050m3/a,按90d计),在排土场下方设置排水管,下游设置沉淀池,容积50m3,规格5m×5×2m,经沉淀池处理后通过在下游设置排水明渠排入小米营河。
(3)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4m3/d(576m3/a),主要水污染物为COD、BOD5、SS及NH3-N。排入拟建的防渗旱厕,由周边村民定期清掏作为农家肥。
4.2.2 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包括爆破废气、露天采矿场扬尘、排土场扬尘和运输扬尘等。
(1)爆破废气
对操作人员可通过防毒面具吸收或暂时撤离爆破现场的办法解决,另外选择大气扩散条件较好的时间进行爆破,有助于废气尽快扩散。
(2)露天采矿场扬尘
露天采场扬尘主要包括钻孔粉尘、爆破粉尘、破碎粉尘和产装扬尘。
本项目采用KQ90潜孔钻机分段湿式钻孔,钻孔时,将压力水通过潜孔钻机送入孔底,以抑制岩尘产生和湿润、冲洗并排出产生的岩尘,不会产生钻孔粉尘;爆破过程中采取洒水措施,确保矿石含水率,降低爆破粉尘产生量;破碎前对岩石和矿石洒水,破碎后也进行洒水,有效降低破碎粉尘产生量;产装过程不易将料头举得过高,且避免在大风天进行产装,产装前对矿石预湿充分。
(3)排土场扬尘
排土场分阶段建设,每阶段服务期满后即可进行生态恢复,有效减少排土场污染面源,同时要求在每个阶段排土场四周及场内安装洒水喷淋装置,定期对排土场洒水降尘。
(4)运输扬尘
配备5吨洒水车定期对运输道路洒水降尘,每日洒水不得少于8次,天气干燥情况下应增加洒水次数,确保路面含水率;要求运输车辆减速慢行,不可超负荷运行;矿石运输前增加矿石含水率,并采用苫布遮盖;定期对路面养护,确保道路运行工况。
4.2.3 噪声
⑴优先选购低噪音设备,从源头上控制设备声级的产生。首先从网上收集资料,收集相关设备信息,向厂家了解相关信息,得知哪些是先进的设备,哪些是淘汰的设备,然后有计划的进行采购,尽量选择低噪声设备。
⑵对产噪较大的设备采取排气消声、安装减震垫的措施。工作人员配备消音设备,以减轻噪声对操作人员的危害和对环境影响。
⑶加强对高噪声设备的管理和维护。随着使用年限的增加,设备噪声可能有所增加,故应在有关环保人员的统一管理下,定期检查、检测,发现噪声超标要及时治理并增加相关岗位工人的个体防护。
⑷在设计中合理布局,将设备放在远离居民的一侧,以减轻各类声源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⑸为有效减少爆破噪声对居民的不利影响,要求爆破时间避开周围居民的休息时间,即爆破安排在8:00-12:00和15:00-18:00进行,禁止夜间施工,同时尽量避免多炮眼同时爆破,按一定顺序先后起爆爆破。
⑹长期工作在高噪声环境下,若没有采取任何有效的防护措施,可能导致无可挽回的听力损失,甚至出现职业性耳聋。本项目工人在日常工作时应该佩戴噪声耳塞或者耳罩,降低噪声对工作人员的影响。
⑺对东南侧600m范围内三户上小米营住户安装通风隔声窗,确保其室内噪声达标。
⑻夜间禁止运输,昼间途经村庄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严加管理,措施到位,必须对运输车辆加强养护,切不可超负荷运行。
4.1.4 固体废物
(1)剥离表土和废石
运营期产生剥离表土产生量2.93×104m3,废石产生量为382.42×104m3。表土和废石均送往各个阶段排土场堆存,各个阶段排土场均分表土区和废石区,表土和废石分区堆放,不得混合。
(2)生活垃圾
矿区拟定职工人员100人,生活垃圾12t/a。矿区内设置垃圾箱,定期送城市垃圾处理厂处理。
(3)污泥
该矿新建沉淀池将产生污泥,产生量约为46t/a。可送各阶段排土场表土区堆存,待闭矿期作为植被恢复用土。
4.3 矿山开发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措施
4.3.1 施工期减缓措施
施工期是矿山开发对生态环境破坏比较严重的阶段,在这一阶段主要是采场、排土场等工程的建设施工带来的占地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因此针对上述生态破坏环节需要采取必要的措施,以减缓区域生态影响。
1)减少临时占地措施
施工时应尽可能占用荒地,利用废石修筑石砌挡墙、采矿场道路路基等,可在施工期间将废石加以利用;第一第二阶段排土场在其服务期满后即进行封场并进行植被恢复,第三阶段排土场可与采场在闭矿时同时进行植被恢复。
2)林地保护措施
本项目占用林地面积较大,林地是评价区内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持区域生态系统的平衡具有重要意义,因此保护林地亦是本项目的重要目标。
■ 总占地面积为48.4hm2,其中占用林地面积45.9hm2。占用林地将砍伐树木约36720棵,砍伐的林木以中龄林木为主。本项目排土场分阶段建设,因此可分期对排土场占用林木进行砍伐。
■ 异地林木补偿。本项目预计砍伐林木36720株左右,主要集中在露天采场和排土场,露天采场和排土场在闭矿期可以通过植被恢复补偿一部分林地面积,但仍有部分被毁林地需要采取林木的异地补偿措施。具体补偿措施详见生态恢复与补偿内容。
3)控制其他项目建设占地措施
在其他项目施工时,占地必须遵循减少占地面积的原则,严格控制在建筑红线范围内。
4)施工弃土利用
本项目施工剥离的表土有很大一部分属于含有机质丰富的表层土壤,可用于作种植土,应将这部分表土集中堆放,施工结束后用于采场和排土场的绿化种植土,并对表土临时堆放场进行防护。
4.3.2 运营期生态修复措施
4.3.2.1 露天采场
(1)工程措施
露天采区共剥离表土约4.88万m³,堆放在排土场的表土临时堆放区。运行期露天采场区将逐步形成固定台阶和台阶边坡,可以逐步采取植被恢复和排水措施。
在已形成的固定台阶上采取覆土和植被恢复措施,覆土来源为已剥离的表土。
露天采区无外部汇水,各台阶来水位本区上游坡而汇水,为避免雨水对下一级的破面冲刷,保护坡面植被恢复措施,在各级台阶上布设排水沟,每个一定距离布设纵向激流槽,将各级台阶排水沟倒入底部。由于坡面汇水面积小,排水沟断面设计为底宽0.2m,深0.2,边坡1:1的梯形断面,运行期(含闭矿)共布设排水沟25.4km。纵向激流槽断面底宽0.3m,深0.5,边坡1:1的梯形断面,共布设激流槽25条,总长度4100m。排水沟和激流槽均为石质,无需衬彻。
(2)植物措施
运行期逐步在已经覆土整地的台面上种草植灌恢复植被。草种选择紫花苜蓿,种植密度80kg/h㎡,人工撒播。
植被恢复措施采取栽植灌木的方式,树种选用紫穗槐,备用树种为胡枝子和忍冬,株行距0.5×0.5m。
4.3.2.2 排土场
(1)工程措施
运行期逐阶段进行表土剥离,并采取临时防护措施。运行期共剥离需剥离面积21.5hm2,表土剥离4.34万m³。运行期排土场将逐步形成固定边坡和台阶安全平台,可以逐步采取边坡和各级平台覆土、植被恢复和排水措施。
运行期排土场将分阶段标高设置一条截水沟,截水沟净断面尺寸为:高2.0m、底宽1.0m,顶宽3.0m。运行期第二阶段排水沟长度1710m。
第一、第二阶段截水沟填埋时需选择粒径大于35cm的废石回填,排水沟出口保持通畅,以利于排土场深水排除。
最后一阶段截洪沟为终期永久截洪沟,因此,断面尺寸设计为底宽2m、上宽4m、深2m。最后一级截水沟长度1820m.
(2)植物措施
运行期对分阶段形成的边坡和安全平台适时进行植被恢复,覆土整地后种草绿化,草种选择紫花苜蓿,种植密度80kg/h㎡。
4.3.2.3 临时措施
运行期露天采区和排土场分期剥离的表土继续堆放在表土临时堆放场,每期堆放前岩规划坡脚线填筑编织袋挡土墙,完成后在台体边坡和台面种草绿化。编织袋上拦挡堆砌断面底宽3.6m、高1.2m、顶宽0.6m,编织袋规格为0.8m×0.6m×0.2m,并需编织袋土砌体2016m³。
4.3.3 闭矿期生态修复措施
闭矿期的生态修复主要是对露天采场、排土场等采区系统、全面的工程技术措施和植被恢复措施。企业已编制采矿场土地复垦报告,采矿场土地复垦以该报告及主管部门意见为准。
1)种植土储存
矿山建设期平整各个场地将产生大量的剥离表土,其中的一部分可以作为闭矿期植被恢复的种植土,需要对其进行储存。储存场所设置在排土场,四周必须设置挡墙(可用草袋),避免雨季冲走表土。在闭矿期将尽量利用这部分种植土,不足部分可以在山区适当取土,但以不破坏植被为原则。
2)植被恢复工程
建设期将需要砍伐较多的林木,辟出一块阶梯型的工业场地。闭矿后,采场及排土场首先要拆除地面建筑物,运出建筑垃圾,并平整场地,然后覆盖种植土20~30cm。
根据场地已经形成阶梯型的现状,不需要再推平场地和拆除挡墙,以免再次对山体造成破坏。首先应该种草,恢复草本植被,然后栽种灌木和乔木。植被恢复后,可以起到一定的遮挡作用,可将人工改变的山体地貌不至于明显显露出来。
闭矿后,植被恢复面积应不小于48.4hm2。。
5. 公众参与
建设单位委托我单位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后,于2014年06月10日在上小米营村和下小米营村张贴建设项目公示材料。现场公示照片见图5-1,并且在2014年6月12日,在中国环境影响评价论坛上进行网上第一次公示。网上公示详见图5-2。
(3)第二次公示
在我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基本完成时,在报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前,于2014年7月13日在环评爱好者论坛上第二次对本项目进行公示,公示内容详见附件。网上二次公示详见图5-2。
(3)报纸公示
建设单位委托我单位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后,于2014年7月23日在通化市生活理想报上对本项目进行公示,具体详见图5-3。
(4)公众参与调查表
公众参与采用公众意见征询表形式进行调查,公众参与调查由建设单位负责,调查人员首先向被调查对象发放介绍拟建工程的基本情况资料,包括拟建工程内容和规模及其可能带来的有利影响和不利影响等,再由被调查人员自愿填写《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调查表》,最后通过整理、汇总进行分析。本次由建设单位调查涉及30户居民。
(1)公告张贴期间内,没有群众表示对本项目的建设提出反对意见。
(2)网上公示期间内,没有群众表示对本项目的建设提出反对意见。
(3)报纸公示期间内,没有群众表示对本项目的建设提出反对意见。
公众参与调查结果见表5-1。
表5-1 公众参与调查结果表
项 目 |
数 量 |
所占比例(%) | |
调查表发放份数 |
30 |
| |
调查表回收份数 |
30 |
100 | |
您在本地的居住情况 |
临时住户 |
0 |
0 |
长期住户 |
30 |
100 | |
您认为区域的主要环境问题是 |
地表水 |
18 |
60 |
地下水 |
2 |
6.67 | |
环境空气 |
2 |
6.67 | |
固体废物 |
8 |
20.66 | |
噪声 |
0 |
0 | |
生态 |
0 |
0 | |
您对本项目了解程度 |
很了解 |
24 |
80 |
一般 |
6 |
20 | |
不清楚 |
0 |
0 | |
您认为本项目建设对当地的主要影响为 |
经济 |
19 |
60.33 |
环境 |
5 |
16.67 | |
社会 |
3 |
10 | |
其他 |
3 |
10 | |
您认为本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是 |
废水 |
8 |
26.67 |
废气 |
11 |
36.67 | |
噪声 |
7 |
23.33 | |
固体废物 |
2 |
6.66 | |
粉尘 |
1 |
3.33 | |
生态 |
1 |
3.33 | |
电磁辐射 |
0 |
0 | |
您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 |
支持 |
30 |
100 |
无所谓 |
0 |
0 | |
有条件支持 |
0 |
0 | |
反对 |
0 |
0 |
由表5-1可知,本项目回收的30份问卷中,100%的公众同意本项目的建设,对本项目建设没有反对意见。通过本次公众参与调查,本项目附近居民对项目的建设没有反对意见,公众比较重视废水、废气和噪声带来的影响。为保证附近居民有良好的生活环境,希望该项目建设应切实落实环保治理措施,在运营过程中加强对固体废物的控制以及加强对废气的治理措施,使本项目对周围地区环境质量的影响降到最小。
6.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中关于开采矿产资源的选址分析可知,企业在全面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污染防治措施、生态恢复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污染物排放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公众支持项目建设。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通化市祥元矿业有限公司 地址:通化市东昌区金厂镇
联系人:张总 联系电话:18643536616
环评单位:吉林省冶金研究院 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266号
联系人:周巍 tu联系电话:15844046606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