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公示表
项目名称 |
吉林油田公司新木采油厂新庙油田嫩1区块2014年产能建设工程 |
建设单位 |
吉林油田公司新木采油厂 | ||
建设地点 |
吉林省 |
建设规模 |
部署30口开发井,油井25口,水井5口,预建产能0.98×104t。 | ||
项目审批部门 |
吉林省环境保护厅 |
总投资(万元) |
0.1578亿元 | ||
环评单位 |
吉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
环评负责人 |
赵力 | ||
建设项目概况 | |||||
本项目拟加密项目,拟建项目位于松原市前郭县平凤乡。本次在新庙油田嫩1区块共部署生产井30口,其中采油井25口,注水井5口,设计单井日产油1.3t,预建产能0.98×104t。采用单井罐方式集输。采出液送至新木采油厂油气处理站处理。 | |||||
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 |||||
本工程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钻井期间产生的钻井废水和生活污水对地表水的影响;钻井柴油机、柴油发电机排放的废气对空气环境的影响;钻机和发电机产生的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钻井产生的废泥浆和岩屑对地下水和土壤的影响;施工期临时占地对农作物植被生物量的影响。 对于上述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拟采取相应措施后,对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对钻井噪声采取加装消音器、设置移动声屏障,降低钻井噪声对井场附近的居民住宅影响;钻井施工结束后及时覆土,复垦,可最大限度的降低对农业生产的影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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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130033 地址:长春市浦东路813 收信单位:吉林省环保厅环评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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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431-89963069 | ||||
吉林油田公司新木采油厂新庙油田嫩1区块2014年产能建设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建设单位(盖章):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公司
编制日期:2014年8月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性质、地点及投资
项目名称:吉林油田公司新木采油厂新庙油田嫩1区块2014年产能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公司新木采油厂
建设性质:扩建
本项目总投资1578.61万元,全部由吉林油田公司自筹。
建设地点:拟建项目位于松原市前郭县平凤乡,本项目地理位置详见图1。
2、工程内容
本次在新庙油田嫩1区块共部署生产井30口,其中采油井25口,注水井5口,设计单井日产油1.3t,预建产能0.98×104t。
3、工程分析
1)废气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有:钻井时柴油机排放的烟气、油气集输过程中产生的烃类气体以及各种车辆排气等,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NO2、SO2、TSP和CO等。
运营期的大气污染源排放分为有组织点源排放和无组织面源排放两种形式。有组织排放主要为单井罐天然气燃烧烟气和新木油气处理站加热炉烟气,无组织面源主要为油气集输过程中挥发的烃类气体和运输车辆尾气等。
2)废水
开发施工期排放的废水主要为钻井废水、压裂液返排液和施工人员排放的生活污水。
运行期废水产生主要为采油废水和井下作业废水(修井废水、洗井废水),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
3)噪声
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是钻井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钻井噪声主要由钻机联动柴油机、泥浆泵、钻机等产生,声源强度72~103dB(A),属于连续稳态声源。
本项目运行期噪声源主要来自抽油机和运输车辆噪声。
4)固体废物
开发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钻井时产生的废岩屑、废弃泥浆和生活垃圾等。
运行期主要为修井落地油、废防渗布和工作人员的生活垃圾。
5)占地分析
施工期临时占地主要表现为井场和道路施工等临时占地,本项目临时占地的面积为5.5 hm2,均为水田。临时占地在进入正常生产运行期后通过生态恢复措施,除永久占地外其余全部恢复原来地貌。项目永久占地总面积为1.55hm2,占用均为水田。
4、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区域发展规划,基本符合清洁生产要求;项目所采取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及可以做到废水、废气和噪声达标排放;其综合效益较为显著;公众对项目建设也比较支持;项目的地面建设方案规划较为合理。虽然本项目部分井场靠近松花江(扶余区)水体,且各区块均位于松花江(扶余区)国堤以外。本工程在开发时产生的落地油有可能随地表径流进入松花江(扶余区)水体,因此,本工程开发可能对松花江(扶余区)的水质产生不利影响。但拟开发项目通过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后,对区域地表水环境、自然生态和农业生态环境影响可降至最低,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选址是基本合理的。
二、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1、空气环境
由环境现状监测结果可知,本工程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可满足二级标准要求。
2、声环境
由评价结果可见,噪声监测点昼间和夜间噪声各监测点均低于标准值,说明评价区内噪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3、土壤
新木油田现有井场周围土壤质量已受到石油开采活动的影响,而土壤中污染物浓度随距井场的距离增加而降低。
土壤石油浓度预测表明,油田开发生产过程中落地原油虽然对区内土壤会产生一定污染,但不会超过土壤的临界含量,且这种污染仅限于在每个井场周围3hm2范围内,油区内的其他区域土壤很少受石油类污染的影响
4、生态环境
评价区内生态系统是以农田、村落为代表的人工生态系统。项目所在区的生态系统较简单,评价区内没有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生态敏感点。
拟建项目评价范围详见附图2。
三、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
1、空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有:钻井时柴油机排放的烟气、各种车辆排放的尾气以及施工扬尘等,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NO2、SO2、TSP等。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钻井废水是油井钻进过程中冲洗钻井设备等排放的废水,钻井废水排入泥浆池,用于调节泥浆浓度,循环使用,并随泥浆排入泥浆池内自然蒸发,不向地表排放。
洗井废水为完钻井在射孔、压裂前清洗井底残余泥浆排放的废水,该股废水排入泥浆池内自然蒸发,也不向地表排放。因此,正常情况下钻井和洗井废水不会对附近地表水体产生影响。据调查,吉林油田钻井队冲洗钻井设备、检修等目前均采用蒸汽冲洗,不再用水冲洗,也不存在冲洗设备废水外排的问题。
生活污水均排入防渗旱厕内,定期清掏,不外排。因此不会对附近地表水体产生影响。
3、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钻井废水、废弃泥浆和生活污水对地下水污染范围有限,只要做好泥浆池的防渗处理、保证固井质量等,则这种影响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因此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钻井井场噪声预测值昼间
抽油机产生的噪声在昼间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泥浆无害化处理技术,浸出液各污染物浓度低于毒性鉴别标准,属于第Ⅱ类一般固体废物,同时通过对泥浆池采取防渗漏措施后,钻井产生的废弃泥浆对地下水和土壤基本无影响;运行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站内工作人员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之后送至附近垃圾处理场,不外排,防止二次污染。
6、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位于大安市境内,评价区域内土地类型以盐化草甸土为主,占地类型均为水田,土地资源宝贵。油田的开发和建设占用的农业用地,将会给当地的农田生态环境带来负面的影响,使区域的景观脆弱性和不稳定性都有所提高。但由于自然资源分布的特殊性,在本区进行油田开发又不可避免,为此有必要采取生态减缓措施,以保证本区自然生态和农业生态环境不致明显恶化。
1)严格控制开发占地面积
吉林油田单井平台永久占地面积一般控制在
在钻井设备能够摆布的条件下,应尽量缩小钻井井场面积,并在井场四周设置警戒围挡,警戒围挡内不得随意进入;施工车辆的进出和停放应避免随意性,尤其是重型车辆的进出应有专人指引,减少车辆对井场外植被的碾压。
2)增加平台井数量,减少占地面积
减少占地的一项重要措施之一就是提高从式井的比例。一般来说钻探直井在技术上比较容易,投资亦较少,但占用土地面积较大;而钻丛式井无论是技术上还是投资上都比前者要大,但占用土地要比直井小得多。丛式井可减少地面平台的数量,相应减少占地面积,一般2机组的平台占地面积可比2个单井平台减少占地
通过计算可知,30口油(水)井若全部采用单井平台临时占地面积为12hm2,本项目规划的丛式井平台临时占地面积为4.5hm2,比单井平台减少7.5hm2;永久占地30口油(水)井若全部采用单井平台临时占地面积为1.8hm2,本项目规划的丛式井平台永久占地面积为0.675hm2,比单井平台减少1.125hm2。由此可见丛式井减少了占用农田面积,这对于保护农田是有利的。
3)合理规划油区井间道路
本项目新增道路均为油区井间支路,总长度约
4)严格控制行车路线
在钻井期间由于大型车辆和机械设备很多,是造成对区内土地过度碾压、土壤向沙化转化的主要原因,因此控制车辆以及设备的行驶和占地范围是重要的防护措施,必须教育司机不能任意改变行车路线造成农田的不必要破坏。
5)植被恢复
(1)井场和井间道路以及管线施工后的临时占地,应由施工单位尽快恢复原有植被,减少地面裸露时间。并尽可能清除残留的污染物,复土回填要保持土壤的基本层次,泥浆池要保证覆土
(2)建设单位往往不太重视施工后的植被恢复工作,或工作相对滞后。施工后的植被恢复工作应作为采油厂的重要考核指标,对于不认真执行植被恢复的应采取一定的经济措施,对执行好的要予以奖励,激发企业对植被恢复工作的自觉性。
6)减少景观破碎化
油田开发造成土地破碎化是影响景观格局变化的重要因素,造成土地破碎化的主要原因是油区内道路、井场的分隔。对于临时占用土地要恢复植被,尤其是道路的建设对生态景观的分割作用强烈。特别是在井间支路建设时,要严格限制路幅宽度。井间支路的规划应尽量减少数量,缩短距离。
7)突发事件处置
油田开发过程中的突发事件如原油和含油污水的泄漏将对土壤和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影响。因此必须采取有效的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加强监督管理,在事故发生时将事故危害降至最低。
8)调整施工季节
本项目布设的井场和井间支路位于农田内,占地类型为水田。为了减少对农作物的影响,合理安排施工工期。钻井时安排在冬季收后进行,避开农作物的生长期及雨季,进而减少对农田生态系统的影响。
9)基本农田补偿措施
本工程将永久占用农田基本1.55hm2。对于本工程开发必须占用的基本农田,需报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征用;并按《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占用单位应当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负责开垦与所占基本农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根据对当地乡镇政府调查,乡里有5~10%的机动农田可以调剂,按“占一开一,占补平衡”的原则,油田开发占用的基本农田可从机动农田中进行补充,保证区域基本农田总数不降低。
10)油田服务期满后,闭井时的主要防治措施就是生态恢复。根据油田占用的土地类型和土地面积,对井场等永久占地要进行生态恢复。本工程永久占地主要为水田,在恢复过程中,应考虑其原有土地功能,对农田进行复垦,复垦可由油田出资,当地农民自行复垦。
7、环境风险分析
根据风险预测结果,报告书在结合吉林油田多年生产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和有效的应急预案,经实践检验,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时是有效且可行的。只要油田在开发和生产运行过程中严格加强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操作并制定应急预案。则本项目风险事故状态下对保护区的保护对象影响可被环境所接受。
8、总量控制的可达性分析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新增的加热炉均采用天然气,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氮氧化物、烟尘及极少量的SO2。
根据工程分析及污染物排放三本账核算,本项目运营期新增加NOx排放量3.1876t/a、SO2排放量0.1073t/a。因此,本报告建议将烟气中NOx及SO2的新增排放量作为本项目污染物的总量控制指标值。
吉林油田公司分配给新木采油厂2014年各项污染物排放指标SO20.37t/a、NOx77.30t/a。经核算新木采油厂现状加本项目NOx排放总量12.274t/a、SO2排放总量0.299t/a。因此,新木采油厂的总量指标能满足本项目的需要。
四、公众参与
通过公众参与调查可知,100%的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持支持的态度,可见本项目建设得到了当地公众的认同。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对于扩大吉林油田产能规模、增加我省能源供应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项目符合我国石油业“发展西部、稳定东部”的战略,符合当前的国家石油战略和中石油对吉林油田加大上产力度的要求,亦符合吉林省以及项目所在地的发展规划。
开发活动不可避免将对区域内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等会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对当地生态环境也将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在实施各专章中所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后,可使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通过实施清洁生产工艺,解决落地油和废弃泥浆的污染问题,大大降低了对环境的不利影响;采取一系列生态减缓措施后,对区域自然生态和农业生态环境影响可降至最低;项目建设得到了公众的认可。
本项目规划部署的5个平台距离松花江(扶余区)最近的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