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长山镇镇区天然气利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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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130033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 1.长山镇镇区天然气利用工程 2.保证声明 |
林省松原市前郭县长山镇 | 松原市盛世燃气有限公司 | 东北师范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 | 2016年1月20日 |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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