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长春市第六医院核磁共振仪辐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
传 真:0431-89963000
通讯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813号
邮 编:130033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 长春市第六医院核磁共振仪辐射项目.pdf 保证声明.pdf |
长春市第六 医院B区4号楼一楼 | 长春市第六医院 | 吉林省龙桥辐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2016年6月27日 |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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