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长春热电公司污泥集中处置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建设单位和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联系电话:0431-89963069(环境影响与排放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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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813号
邮 编:130033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审查申请.pdf 3保证声明.pdf 4公众参与说明 长春热电公司污泥集中处置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评价.pdf 2整本长春热电公司污泥集中处置项目(变更)环境影响书-副本1.pdf |
长春双阳经济开发区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热电分公司厂内 |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热电分公司 | 吉林省衡润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 2025年1月10日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