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基于废矿坑绿色修复风光储氢氨醇一体化项目(氢氨醇化工工程部分)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建设单位和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联系电话:0431-89963069(环境影响与排放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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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130033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3审批申请.pdf 4保证声明.pdf 2公众参与说明.pdf 1基于废矿坑绿色修复风光储氢氨醇一体化项目(氢氨醇化工工程部分)一期项目(受理公示版完整).pdf |
吉林辽源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产业园区 | 辽源天楹氢能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 2025年1月13日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