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原科辐照科技(长春)电子束辐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89963151(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处)
传 真:0431-89963151
通讯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813号
邮 编:130033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概况表(大厅公示).doc 3原科辐照项目-保证声明.pdf 4原科辐照项目-红头申请文件.pdf 2原科辐照项目-公示报告.pdf |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尚德大街与德贤路交汇 长德智能装备产业园35栋厂房 | 原科辐照科技(长春)有限公司 | 长春市博煜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2026-01-22 |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




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