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放部分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落实“简政放权”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我省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效能,更好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环境保护部令第5号)等规定,我厅拟将部分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权限下放各市(州)生态环境局实施,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欢迎将意见和建议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反馈至省生态环境厅。
通讯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813号,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处
联 系 人:凌肇辰
联系电话:0431-89963151
电子邮箱:89963151@qq.com
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8月28日至9月26日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