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嘉吉生化热源厂自备压机组及环保设施改造项目(原嘉吉生化热源厂“上大压小”及环保设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89963069(环境影响评价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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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130033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嘉吉生化热源厂自备压机组及环保设施改造项目(原嘉吉生化热源厂“上大压小”及环保设施改造项目) | 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吉生化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 嘉吉生化有限公司 | 吉林省中实环保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松原经济开发区嘉吉生化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项目新建1台220t/h循环流化床锅炉,配1台25MW高温高压抽汽背压式汽轮机和1台30MW发电机组;改造现有2台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的脱硫系统,并安装脱硝系统;停用已老化的2台65t/h链条炉,配套汽机房、除氧间、锅炉房、脱硫塔、除尘器、引风机室等。 | (一)新建和既有锅炉应配套安装(更换)脱硫、脱硝和除尘装置。烟气汇集后通过现有1座100米高烟囱排放,烟气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分别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1中新建和再用锅炉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在项目建成投产前,原有老化的2台65t/h链条炉必须停止使用并拆除。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二)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各类无组织排放的影响,认真落实原辅料储运、破碎工序及贮灰场等地的扬尘控制措施。露天贮煤场四周设防风抑尘网,厂界大气污染物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三)该项目用水取自龙坑水源地,严禁使用地下水。废水经处理后出水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后,排入松原市江南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四)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五)该项目产生的灰渣应全部综合利用,暂时不能综合利用的,可送租用的灰场暂存。(六)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开展经常性演练。 | 该项目采取张贴公告,在网上公示以及发放公参调查表等形式进行了公众意见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50份,回收50份,回收率100%。公参调查表显示:100%被调查者支持项目建设,无反对意见。 |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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