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要闻动态 > 公开公示 > 公示中心 > 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当前位置:首页 > 要闻动态 > 公开公示 > 公示中心 > 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国道集阿公路(G303)柳河西平改立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2015-06-05 12:40:00   来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国道集阿公路(G303)柳河西平改立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89963069(环境影响评价处) 

  传    真:0431-89963066 

  通讯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813 

    邮    编:130033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国道集阿公路(G303)柳河西平改立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吉林省柳河县 吉林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 东北师范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 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通化市柳河县境内,集双高速公路柳河连接线与G303国道交汇处。周边涉及钓鱼台村村屯居民点,改建道路沿线涉及柳河县看守所、吉林省钓鱼台酿酒有限公司、柳河锦绣春天花卉苗木有限公司等企事业单位。项目拟在集双高速公路柳河连接线与国道G303交汇处将原有平交式互通改为立交式互通工程,对原有道路进行拓宽,全长1千米。修建与国道G303相连接的互通匝道,共建设A、B、C、D、E 5条总长1.28千米的匝道,在A匝道新建1座互通立交桥上跨国道G303,在D、E匝道与改建道路处分设3道涵洞。设置3处改建道路,全长共计1.15千米。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按有关规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设施工营地,防止施工废气、扬尘、噪声、废水、垃圾等污染周围环境。
(二)严格控制施工占地。施工后进行场地平整,现有取土场施工后及时恢复植被,临时占地施工后及时回复其原有生态功能。占用农田、林地等需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做好生态恢复或补偿。
(三)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在桥面安装加固型防撞护栏,设置限速标志、减速带和警示牌等。建立公路管理部门与地方政府间的联动机制,加强运营期危险品运输事故应急措施管理,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风险防范措施。
(四)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加强与沿线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五)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理单位开展环境监理工作,重点监督施工过程中各项工程防护措施和生态修复补偿方案落实情况,并形成正式环境监理报告作为环保竣工验收依据之一。
该项目采取张贴公告,在报纸公示以及发放公参调查表等形式进行了公众意见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30份,回收30份,回收率100%。公参调查表显示:100%被调查者支持项目建设,无反对意见。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吉ICP备2022007971号-1

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813号邮编:130033Email:sthjt@jl.gov.cn访问量

网站标识码:2200000010吉公网安备22010702000115号

微信公众号

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