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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敦化至白河铁路客运专线
2016-09-05 10:30:00   来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新建敦化至白河铁路客运专线环境影响报告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89963068(环境影响评价处) 

  传    真:0431-89963036 

  通讯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813 

    邮    编:130033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长白山管委会、延边州安图县和敦化市 长吉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龙桥辐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和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境内。工程线路起点位于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所辖的二道白河镇长白山站,向北途经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所辖的安图县和敦化市,终点止于敦化南站。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敦白铁路客运专线主线1条,全长约101.62公里;新建敦化南至长春方向联络线单线长约9.588公里;新建敦化南至延吉方向联络线单线长约16.315公里;新建动车走行线长约4.163公里;改建浑白线长约2.345公里;改建白和线长约6.149公里;改建白河矿泉水专用线长约7.084公里。新建车站3座,特大桥21座,大桥20座,框构桥10座,公路桥1座,隧道9座。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认真落实水土保持和生态保护措施,防止生态破坏和水土流失。采取有效措施,按有关规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防止施工废气、扬尘、噪声、废水、垃圾等污染周围环境。(二)严格落实水土保持和生态保护措施。取土场和临时堆场在施工结束后须及时恢复原有植被或生态功能。(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有效设施处理后,出水水质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后,用于施工场地绿化,不得外排。(四)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机械须选用尾气达标设备,采用高标号燃油,降低烟气产生浓度及产生量。(五)严格落实噪声和振动污染防治措施。各施工场地与居民区等敏感目标距离应大于300m。(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须及时运至附近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七)牵引变电所和基站选址应远离居民区、学校等敏感目标并合理设置安全防护距离;运营期对于敏感目标应布设电磁辐射长期监测点位,进行跟踪监测,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电气化铁路列车运行时产生的电磁污染、新建牵引变电所、基站及接触网产生的工频电(磁)场、无线电干扰等对公众生活及环境产生的影响。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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