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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建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150万t/a清洁型热回收焦化项目
2019-01-21 13:49:00   来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吉林建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150t/a清洁型热回收焦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89963068(环境影响评价处)

  传    真:0431-89963036

  通讯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813

   编:130033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地点位于吉林市金珠工业园区吉林建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厂区内 吉林建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南京源恒环境研究所有限公司 项目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6座17孔热回收捣固式焦炉,8台65吨/小时焦炉余热锅炉,1台100吨/小时干熄焦余热锅炉,配备2台100兆瓦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项目建成后焦炭总生产能力可达150万吨/年。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大风天气进行产生扬尘的施工;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硬质全围挡,修建水喷淋装置和防渗的车辆冲洗池,冲洗运输车辆厢体及轮胎上的泥土和粉尘。建筑材料在堆存过程中进行苫盖,采用全封闭式车辆运输散装建筑材料。
焦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除尘、湿法脱硫工艺脱硫后,大气污染物符合《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表6中焦炉烟囱特别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后,经2根不低于70米高烟囱排放。1-5号煤转运站、1-6号焦炭转运站、煤炭破碎机房、一次破碎机房、卸车库、筛焦楼、煤炭二次破碎机房、配煤仓以及1-4号煤塔须采用封闭式输送系统,废气经各自集气装置收集,再经有效除尘设施处理,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表6中标准要求。
完成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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