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通化县境内 | 通化市双龄矿业有限公司 | 吉林东北煤炭工业环保研究有限公司 | 主要工程内容为一期工程新建1座斜井工业场地、明斜井和通风井;二期工程新建1座竖井工业场地;新建道路0.44公里,新建污水管线1.22公里。该项目采用地下开采方式,矿石开采规模6万吨/年,服务年限12.7年。 | (一)鉴于该项目位于通化市生活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水环境较敏感,严禁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施工三场,同时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部门要求。 (二)严格落实“以新带老”治理措施。 在“以新带老”治理任务完成前,该项目不得投入运行。 按照水土保持相关要求做好水土保持工作,避免加重该区域水土流失。 (四)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区产生的矿井涌水经井下水仓和沉淀池,表土临时堆放场、矿(废)石临时堆置场淋溶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区顶板采用锚杆支护,当遇有断层破碎带或不稳固段并有地下水涌出时,采用锚杆和金属网支护,以减少地下水的涌出量。 (六)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大风天气施工。采取湿式凿岩、洒水降尘、水封爆破、加强井下通风和密闭运输等有效措施。 (七)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切实可行的降噪、减振措施。 (八)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措施。妥善处理该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 (九)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对柴油发电间、危险废物暂存间进行封闭,并对地(侧)面进行硬化、防渗、防漏处理等。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