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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县双龄矿业有限公司新华铁矿建设项目
2019-05-30 15:56:00   来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通化县双龄矿业有限公司新华铁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89963068(环境影响评价处)

  传    真:0431-89963036

  通讯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813号

   编:130033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通化县境内 通化市双龄矿业有限公司 吉林东北煤炭工业环保研究有限公司 主要工程内容为一期工程新建1座斜井工业场地、明斜井和通风井;二期工程新建1座竖井工业场地;新建道路0.44公里,新建污水管线1.22公里。该项目采用地下开采方式,矿石开采规模6万吨/年,服务年限12.7年。 (一)鉴于该项目位于通化市生活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水环境较敏感,严禁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施工三场,同时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部门要求。
(二)严格落实“以新带老”治理措施。
在“以新带老”治理任务完成前,该项目不得投入运行。
按照水土保持相关要求做好水土保持工作,避免加重该区域水土流失。
(四)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区产生的矿井涌水经井下水仓和沉淀池,表土临时堆放场、矿(废)石临时堆置场淋溶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区顶板采用锚杆支护,当遇有断层破碎带或不稳固段并有地下水涌出时,采用锚杆和金属网支护,以减少地下水的涌出量。
(六)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大风天气施工。采取湿式凿岩、洒水降尘、水封爆破、加强井下通风和密闭运输等有效措施。
(七)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切实可行的降噪、减振措施。
(八)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措施。妥善处理该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
(九)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对柴油发电间、危险废物暂存间进行封闭,并对地(侧)面进行硬化、防渗、防漏处理等。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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