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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岭县龙凤湖200MW风电制氢示范项目之制氢站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2020-06-06 15:43:00   来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长岭县龙凤湖200MW风电制氢示范项目之制氢站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89963068(环境影响评价处)

  传    真:0431-89963036

  通讯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813

   编:130033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长岭环城工业集中区化工产业园区内 长岭县长润风电有限公司 吉林省环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主要建设内容为3套水电解制氢装置和3套氢气纯化装置,1套天然气氢气混合装置,并配套建设碱液收集池、氢气球罐、消防水池、循环水池、危险废物暂存间等,敷设300米长天然气输气管线和400米长污水管线,以及其他公用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和环保工程。 见附件 建设单位编制了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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