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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黑山钼业股份有限公司3.2万吨/日选矿工程改扩建项目
2020-09-22 15:54:00   来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吉林大黑山钼业股份有限公司3.2万吨/日选矿工程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89963068(环境影响评价处)

  传    真:0431-89963036

  通讯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813号

   编:130033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永吉县 吉林大黑山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省中实环保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主要工程内容拟将现有选矿厂1条设计处理能力1万吨/天破碎生产线提升至1.6万吨/天,1条设计处理能力1万吨/天磨矿生产线提升至1.2万吨/天,1条设计处理能力1万吨/天浮选生产线提升至1.2万吨/天,1条设计处理能力1.35万吨/天脱水生产线提升至1.6万吨/天;拆除现有破碎生产线、磨矿生产线和浮选生产线各1条,新建1条设计处理能力1.6万吨/天破碎生产线、1条设计处理能力2万吨/天磨矿生产线、1条设计处理能力2万吨/天浮选生产线和1条设计处理能力1.6万吨/天脱水生产线及3条尾矿输送管道,并配套建设粗破碎车间、中细碎车间、筛分车间、高压辊磨车间、微粉筛分车间、磨矿车间、精矿处理车间、药剂制备车间、鼓风机房各1座和2座浮选车间等;对现有锅炉进行脱硫、脱硝改造。项目建成后选矿能力由1.35万吨提升至3.2万吨。项目年产钼精矿为1.45万吨/年,铜精矿0.44万吨/年,硫精矿20.35万吨/年。 (一)严格落实“以新带老”治理措施。
(二)严格落实生态保护与修复措施。严格控制施工占地范围,禁止在征地范围以外的区域堆放建筑材料和设置施工场地,严格按照征地范围组织施工。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施工和施工场地降尘,不得外排。
(四)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粗破碎车间、中细碎车间、筛分车间、高压辊磨车间和微粉筛分车间采取全封闭,破碎、筛分、转运及贮存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须经集中收集并有效处理后排放,确保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措施。妥善处理该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设计规范中相关规定进行工程安全防火设计,在可能发生火灾/爆炸的区域设置报警装置及消防器材。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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