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本站

首页 > 要闻动态 > 公开公示 > 公示中心 > 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当前位置:首页 > 要闻动态 > 公开公示 > 公示中心 > 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吉林省地方病第一防治研究所同位素室退役项目
2021-12-23 09:52:00   来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吉林省地方病第一防治研究所同位素室退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89963151(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处) 
   通讯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813号 
  邮   编:130033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吉林省地方病第一防治研究所同位素室退役项目 吉林省白城市海明西路85号 吉林省地方病第一防治研究所 吉林省宇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研究所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拟对同位素室场所进行退役,退役时必须对同位素室用房进行全面清理,使其达到清洁解控水平,满足场址无限制开放要求,以确保今后场地使用安全。本项目拟退役同位素室工作场所位于研究所实验楼3楼西端,退役面积约60m2 。 主要影响:退役过程中131 I 、125I衰变过程中释放出的γ射线,可能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拟退役场所内的房间地面、墙面、物品、设备等,有可能存在β表面污染;放射性固体废物。
措施:1. 对放射性固体废物进行密封暂存,放置衰变,超过180天后满足清洁解控水平要求后才能作为普通医疗废物处理;2.制定辐射监测计划;3. 退役工作人员现场操作时必须戴好辐射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佩戴带热释光个人剂量计;4. 采取污染控制措施等。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网站地图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吉ICP备2022007971号-1本站建议使用ie8以上浏览器

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813号邮编:130033Email:sthjt@jl.gov.cn访问量

网站标识码:2200000010吉公网安备22010702000115号

微信公众号

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