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长春西部新城电力线路迁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89963151(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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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130033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长春西部新城电力线路迁改工程 | 长春市绿园区 | 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长春供电公司 | 吉林省卓月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本工程共涉及迁改的220kV线路为8回,分别是220kV合西甲乙线、海西线(原岭西线)、西牵线、金西甲乙线、西三甲乙线。220kV电缆线路总长度24.32km,电缆通道长度10.016km。 建设4处电缆升空站,1座集控站,项目建成后拆除原线路杆塔约50基。 | 施工期:控制施工边界,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减少开挖土石方量,减少建筑垃圾量的产生,严禁就地倾倒;避开雨季施工,对临时堆土采取苫布遮盖等措施;施工场地和临时性场地要远离地表水体布置,并严格控制施工作业面;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运输车辆覆盖蓬布;易起尘作业面洒水作业;存储时做到防护、苫盖;大风天减少作业;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建筑垃圾可回收部分送至废旧物资回收站,不可回收部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拆除导线和杆塔由电力公司回收处置;隧道开挖剩余土方由绿园区政府统一调配用于其他工程用土。 运行期:本项目电缆敷设于地下隧道内,钢筋混凝土隧道、地表覆土等均可以有效的屏蔽电缆在周围所产生的噪声,同时对电缆产生的电磁影响也有很大的消减作用。电缆线路运行期不产生水、气、声、固废及生态环境污染。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