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吉林市第二人民医院综合楼影像中心DSA辐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89963151(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处)
通讯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813号
邮 编:130033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吉林市第二人民医院综合楼影像中心DSA辐射项目 | 吉林市昌邑区通江街765号,吉林市第二人民医院综合楼影像中心1层东北侧 | 吉林市第二人民医院 | 吉林省恒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吉林市第二人民医院计划将介入科使用的GE Optima IGS330型DSA机整体搬迁至综合楼影像中心1层东北侧,并配套建设DSA机房。 | 主要影响:射线装置产生的贯穿能力较强的X射线泄入环境,对停留在周围的人员产生辐射照射,在正常工况下产生的辐射照射称为正常照射。 措施:1.分区控制;2.设置屏蔽;3.设置辐射标志;4.设置安全联锁及指示灯;5.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5.建立规章制度;6.进行人员培训等。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