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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采油厂万昌构造带昌古2区块2021年产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2022-12-09 16:16:00   来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长春采油厂万昌构造带昌古2区块2021年产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89963068(环境影响与排放管理处)  

  传  真:0431-89963068  

  通讯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813  

  编:130033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吉林省永吉县万昌镇 吉林油田分公司长春采油厂 吉林省正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吉林省永吉县万昌镇境内。本项目布设34口油水井,其中部署新钻开发井31口,探井转产井3口,规划的34口油水井中注水井3口,油井31口,共分布于12个平台,设计新井平均单井日产油3.5t/d,建产能2.52×104t;新建单井罐26座(电加热)、值班板房12座。新建橇装注水站1座,建设注水管线2.05km。 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做好水土保持和农田占补工作。合理选择施工期,避开农作物的生长期。施工期各类活动应严格控制在占地范围内,禁止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施工期井场四周应修建足够高度的临时围堰。泥浆委托吉林油田多源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伊通泥浆处理站处理;废压裂液运至双阳联合站进行处理。运营期分离废水运至双阳联合站进行处理,出水水质均须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中回注水标准后,回注地下油层。井场周边烃类气体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监控浓度标准要求。联合站加热炉采用天然气为燃料,烟气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要求,经8m高烟囱排放。妥善处理该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施工期废弃泥浆与废岩屑罐车运送至伊通泥浆处理站处理;运行期含油附着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已由建设单位编制公众参与说明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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