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长春通源医院新建PET-CT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89963151(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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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长春通源医院新建PET-CT核技术利用项目 |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硅谷大街2599号 | 长春通源医院 | 吉林省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股份有限公司 | 医院拟在医疗综合楼一楼东北角新建PET-CT检查区域,使用1台PET-CT,利用18F进行PET显像诊断,配套建设注射室、注射后休息室、检后留观室、衰变池的那个附属功能用房。PET-CT区域场所非密封放射性物质18F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5.92×107Bq,属于乙级非密封放射性工作场所 | 主要环境影响: 辐射工作人员在放射性药物操作区进行相关放射性药物的分装和注射,这个过程中主要是放射性核素发射的γ射线引起的辐射照射。当病人注射了放射性药物后,病人又成为了一个活动的辐射体,其所在的工作场所则要考虑来自病人身体的射线辐射。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