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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弗兰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氨基磺酸镍等镍钴盐深加工项目拟审批公示
2023-12-04 08:35:17   来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吉林市弗兰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氨基磺酸镍等镍钴盐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89963069(环境影响与排放管理处)  

  真:0431-89963068  

通讯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813号  

  编:130033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吉林省吉林市吉林化学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吉林市弗兰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厂区现有生产车间内 吉林市弗兰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灵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吉林化学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八家子高端化工产业园,吉林市弗兰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项目在依托厂区现有厂房车间、设备及部分辅助、公用、储运、环保工程基础上,对现有醋酸镍生产线、氨基磺酸镍生产线、碱式碳酸镍生产线进行工艺优化和扩能改造,新建1条氨基磺酸镍(浓缩液)生产线及1条氨基磺酸钴生产线,配套新建醋酸储罐,扩建循环冷却水装置及事故应急池。项目建成后设计年产碱式碳酸镍1000吨、醋酸镍1500吨、氨基磺酸镍(晶体)300吨、氨基磺酸镍(浓缩液)1200吨、氨基磺酸钴(浓缩液)200吨,副产醋酸钠溶液86.28吨、无水硫酸钠1120吨、粗品镍盐8.67吨。

<p>(一)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妥善安排施工时间,采取有效防尘、降噪、废水收集处理、固体废物处置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车间工艺废气、罐区废气、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气须经有效装置收集处置,确保废气中颗粒物、镍及其化合物(以镍计)、钴及其化合物(以钴计)排放浓度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表3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氨排放速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要求,分别经3根高度不低于15米高排放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浓度和去除效率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要求,经专用烟道排放。(三)、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工艺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化验室废水、水喷淋塔排水、污水处理酸碱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出水水质达到与吉林石化公司污水处理厂协议的入水标准,与初期雨水、锅炉排污水、纯水制备系统排水、软化水系统排水、循环冷却排污水、生活污水、经隔油处理后的餐饮废水一并排入吉林石化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松花江。(四)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源头控制和分区防控,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分别做好生产装置区、污水处理站、罐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地(侧)面的防腐、防渗处理,选用优质管材,对管线进行防渗、防腐、防漏处理,确保达到分区防渗要求,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降噪、消声、减振措施,确保运行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4类区标准要求。(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妥善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废板框布、废内包装物、化验室废液、废活性炭、废布袋、废机油和含油抹布等须委托有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处理,贮存、转移、运输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p><p><br></p> 已由建设单位编制公众参与说明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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