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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辽盆地梨树断陷(长春地区)2024年勘探项目拟审批公示
2024-06-20 17:56:05   来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松辽盆地梨树断陷(长春地区)2024年勘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89963066(环境影响与排放管理处)  

  真:0431-89963068  

通讯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813号

  编:130033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松辽盆地梨树断陷(长春地区)2024年勘探项目拟审批公示 吉林省长春市公主岭市、农安县境内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东北油气分公司 吉林省师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长春市公主岭市(69口探井)及农安县(20口探井)境内。主要建设内容为部署89口探井,均为油气兼探,钻井总进尺20.66×104米,拟建施工道路2.68千米。项目依托秦家屯联合站,苏家污水处理站及吉林油田多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伊通泥浆处理站。 (一)探井试油(气)结束后,须及时进行封井,对于不产油(气)的探井须进行永久封井。在探井转为生产井前须重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取得相关批复后方可进行生产。(二)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选择施工期,避开农作物的生长期。施工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条例》等相关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各类活动应严格控制在占地范围内,禁止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做好水土保持和农田占补工作。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应及时恢复其原有生态功能。(三)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出水水质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表1标准后,回注地下油层;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厕所,及时清掏用于制农肥。(四)严格落实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相关技术规定对柴油储罐区地(侧)面进行防渗。井场四周应设置足够高度的围堰与毗邻的农田隔开;严格落实地下水、土壤跟踪监测计划,定期对周边村屯地下水水质进行监测。(五)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禁止在大风天气施工,柴油发电机采用高标号燃油,降低烟气产生浓度及产生量,确保烟气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 20891-2014)修改单中排放限值要求;定期维修保养各类装置和设施,确保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相关控制要求。(六)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切实可行的降噪、减振措施,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应标准要求,周边环境敏感点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关功能区要求。(七)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危险废物须送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贮存、转移、运输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中相关要求。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及时送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八)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和规定进行设计施工,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做好防腐和有毒有害气体预防工作;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并开展经常性演练。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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