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要闻动态 > 公开公示 > 公示中心 > 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当前位置:首页 > 要闻动态 > 公开公示 > 公示中心 > 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乾安采油厂乾安油田乾深4区块116口井2024年产能建设工程拟审批
2024-11-08 14:14:05   来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乾安采油厂乾安油田乾深4区块116口井2024年产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89963066(环境影响与排放管理处)  

  真:0431-89963068  

通讯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813号  

  编:130033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松原市乾安县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乾安采油厂 吉林省师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一、该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松原市乾安县境内。主要建设内容为乾安油田乾深4区块规划部署116口生产井,其中油井90口,注水井26口,分布在8个丛式井采油平台和1个单井井场内,钻井总进尺20.3×104米,预建总产能4.05×104吨/年。新建1座橇装接转站,扩建致密油放水站,新建4座计量配水间。新建采出液外输管线6.5千米、燃料气管线6.5千米(与采出液外输管线同沟敷设),新建集油支干线3千米、单井集油管线18千米,新建注水管线13.1千米(与集油管线同沟敷设)。项目依托致密油放水站、乾安采油厂油气处理一站、乾安采油厂油气处理二站、老采油二队油土暂存池及吉林油田多源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乾安泥浆处理站。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单位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严格落实各项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合理选择施工期,避开农作物的生长期。施工结束后按原序分层回填,注采井退役后应按相关规定要求施工作业,确保固井、封井措施有效,闭井期对井场、道路等进行生态修复,恢复其原有土地使用功能,减轻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二)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避开雨季及汛期,废水(液)及时收集转运。井场四周应修建足够高度的临时围堰。废水出水水质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回注水标准后,回注地下油层。生活污水应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制农肥。(三)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井场周围设置足够高度围堰,严格落实地下水、土壤跟踪监测计划,合理布设地下水监测井,定期对周边村屯地下水水质进行监测。(四)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禁止在大风天气施工,施工场地周围加设硬质围挡,原辅材料集中堆放并遮盖,并定期对作业面进行洒水降尘,定期维护保养各类生产装置及设施,确保施工期及运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相关控制要求。(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切实可行的减振、降噪措施,确保施工期和运行期场(厂)界噪声分别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排放标准要求,周边环境敏感点声环境质量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关功能区要求。(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危险废物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贮存、转移、运输须严格执行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及时送往周边城镇垃圾填埋场处理。(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和规定进行设计施工,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做好防腐和有毒有害气体预防工作;在柴油罐周围设置围堤(堰)和消防器材;对运输废水(浆、液)和危险废物的车辆进行严格监控,避免对沿线生态环境造成污染;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并开展经常性演练。 已参与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网站地图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吉ICP备2022007971号-1本站建议使用ie8以上浏览器

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813号邮编:130033Email:sthjt@jl.gov.cn访问量

网站标识码:2200000010吉公网安备22010702000115号

微信公众号

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