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吉林省靖宇抽水蓄能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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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由建设单位编制公众参与说明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吉林省靖宇抽水蓄能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 吉林省白山市靖宇县境内 | 华电靖宇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 中水东北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吉林省白山市靖宇县境内,电站装机容量1800兆瓦,安装6台单机容量为300兆瓦的立轴单级混流式水泵水轮发电机组,设计年发电量14.81亿千瓦时,属于大(1)型水电站,建成后主要承担吉林电网调峰、填谷、储能、调频、调相及紧急事故备用等任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及地面开关站、业主营地及永久道路等主体工程,以及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和辅助工程等。上水库位于那尔轰河右侧新开河谷沟首,最大坝高104米(坝顶高程887米),坝顶长度870米,正常蓄水位883米,库容1535万立方米,水面面积39万平方米;下水库坝址位于那尔轰河景山镇三角窝石村下游1.3千米处,最大坝高40米(坝顶高程517米),坝顶长度480米,正常蓄水位513米,库容2230万立方米,水面面积225万平方米。设置3套输水系统,布置在上、下水库之间的山体内,每套输水系统由引水系统和尾水系统两部分组成。 |
<p>(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与修复措施。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占地和树木砍伐量,对于拟砍伐区存在重点保护植物的应做好避让及迁地移栽和育苗,对砍伐的树木进行等量生态补偿并严防外来植物入侵;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临时占地应尽量设置在永久占地范围内,按照相关部门要求做好水土保持及耕地、草地、林地及园地占补工作,减轻水土流失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不会对陆生生态系统造成不利影响,开展陆生生态评价范围内植物与动物全生命周期的生态监测。<span style="font-size: initial; font-family: Tahoma, "Helvetica Neue", "Microsoft Yahei", "PingFang SC", "Hiragino Sans GB", "Heiti SC", "WenQuanYi Micro Hei", sans-serif;">在电站初期蓄水期和运行期落实生态流量泄放措施,下水库设置生态流量泄放系统,安装流量在线监控装置,并与当地统一的监管平台联网,确保满足生态流量要求(4月至9月为0.771m3/s,10月至次年3月为0.257m3/s,当天然来流量小于规定下泄最小生态流量时,按天然来流量下泄),下泄水量应满足坝址下游河道水生生态、水环境景观等生态环境用水及下游生产、生活取水需求,不得造成河段脱水和对农灌、水生生物等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二)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砂石料加工系统废水、混凝土生产系统废水经有效装置净化、沉淀处理且满足相应标准后回用于施工,不得外排;洞室排水收集至集水池并经废水处理系统处理,机械修配废水经隔油处理,基坑排水经沉淀处理,生活污水经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夏季回用于植被绿化和洒水抑尘,冬季储存于储水池中待气温回升后回用。(三)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对上水库进行局部垂直防渗,对隧洞围岩采取衬砌措施,地下厂房设置排水廊道和垂直向排水幕。按照相关技术规定对上下水库、污水处理装置、事故油池、油罐室、油水分离器区域、危废暂存间及主变压器区域等做好分区防渗处理,选用优质管材,对管线进行防渗、防腐、防漏处理,确保达到分区防渗要求,防治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加强运营期水库周边土壤含盐量和地下水位的监测。</span></p> | 已由建设单位编制公众参与说明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